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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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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4-11-20

更新日期:114-11-20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跨國運輸毒品新手法15公斤搖頭丸偽裝「玫瑰水保養品」運毒遭逮!
一、偵辦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結股)、刑事警察局偵查 第八大隊(第二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 察大隊(十六分隊)
二、查獲時間:114年7月23日及114年8月14日
三、查獲地點:高雄市左營區、三民區
四、查獲嫌犯:柳○○(90年次)、謝○○(72 年次)、鄭○○ (85年次)
五、查獲贓證物:第二級毒品搖頭丸(毛重15,190 公克)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接獲通報,有來自德國之包 裹疑似藏毒,經檢查發現有夾藏 15 公斤之第二級毒品MDMA(俗稱「搖頭丸」),遂向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吳正中 檢察官報請指揮並與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共組 專案小組偵辦。歷經多時跟監蒐證後發動搜索及先後拘捕 犯嫌謝某等 3 人到案,查扣聯繫運輸毒品使用之行動電話 等證物,並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二)調查發現該運毒集團利用進口保養品「玫瑰水」作為偽裝, 由境外共犯先行將原瓶溶液倒掉,再將液態混合結晶狀之 第二級毒品MDMA分置於瓶中,並恢復成原始包裝後寄送來 臺,幸經刑事局聯手海關即時截獲,阻斷該集團運毒詭計。
(三)專案小組追查收件資訊,發現該運毒集團為避免檢警查 1 緝,會將包裹收件人及收件地址填輸錯漏,意圖製造偵查 斷點,惟專案小組鍥而不捨,經過數週追查、監控、鎖定 共犯資訊,終將取件人、監控手及主嫌拘捕到案,警詢後 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請臺灣橋頭地方檢察 署續辦。 (四)刑事警察局再次呼籲,參與製造、販賣、運輸毒品均為法 定重罪,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民眾勿以身試法,如遇他人 以高價報酬要求代收包裹、把風等可疑工作應提高警覺, 以免身陷囹圄、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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