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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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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4-11-13

更新日期:114-11-14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誆稱輕鬆工作誘投資 詐欺機手養套殺遭判7年
一、偵辦單位: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慶股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二、查獲時間:113年11月12日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東區
四、查獲嫌犯:王○○等計2人。
五、查獲贓證物:查扣手機9支、電腦主機2臺、筆電2臺、Wi-Fi分享器3組、租賃契約2份及黑莓sim卡2張等不法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針對民眾報案之假投資詐欺網站進行分析,發現臺中市有可疑詐欺集團成員活動,遂交由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接續偵辦,經調閱監視器影像過濾、跟監蒐證及現地查訪,鎖定可疑對象2名於臺中市東區共組2處詐欺機房之不法情事,為確保民眾財產安全,避免詐欺危害進一步擴大,遂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慶股黃秋婷檢察官指揮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共組專案小組偵辦。
(二)經追查鎖定疑似詐欺機房之處所位於臺中市東區某處公寓及住宅大樓中,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及拘票等令狀,針對詐欺機房發動攻堅,於現場查獲從事詐欺犯行之不法證物並逮捕王嫌。另同步於雲林縣拘提同夥黃嫌到案。經移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由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三)案經專案小組抽絲剝繭細心偵辦,比對被害人報案資料,得知王嫌及黃嫌2人實際上係擔任詐欺機手,先創設女性暱稱之帳號於Facebook、Instagram及Threads等社群網站張貼徵求代工人員廣告貼文,吸引民眾加入指定LINE帳號,再誆稱只需加入代工LINE群組,聽從群組內「總監」及「助理」之指示操作假代工平臺即可輕鬆賺取工資,待群組招收一定成員或視時機成熟後,「總監」及「助理」便於群組內貼出假投資方案,並另與被害人建立假投資小群組要求被害人購買虛擬貨幣轉至詐欺集團錢包,俟被害人發現異樣始知遭詐。
(四)經查王嫌及黃嫌除擔任機手吸引被害人落入詐騙陷阱,並偽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文書用於詐騙被害人,全案清查計有被害人10名,財產損失逾新臺幣500萬元,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於114年3月對王嫌及黃嫌依違反刑法偽造公文書、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提起公訴,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再於114年7月間依2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偽造公文書、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判處2嫌應執行7年有期徒刑,另外亦須面對與被害人的民事賠償。本案有賴檢警合作無間與迅速偵辦,於第一時間將涉案犯嫌緝捕到案,避免詐欺危害繼續擴大。
(五)刑事警察局呼籲民眾求職應慎選正當合法管道並審慎評估,詐欺集團鎖定人性弱點,以簡單工作輕鬆賺錢等口號吸引民眾,實際上是詐欺集團精心設下的圈套,故切勿相信來路不明工作機會加入可疑群組及輕信網友話術,以免成為詐騙被害人,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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