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五隊、偵七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
二、查獲時間:113年5月21日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等地
四、查獲嫌犯:李○○(男,83年次)等10人
五、查獲證物:現金新臺幣51萬2,000元、虛擬貨幣USDT 5萬4,375顆(折合新臺幣174萬元)、CHANEL、LV等名牌包共19只(折合新臺幣250萬元)、PORSCHE自小客車1輛、ALPHARD廂型車1輛、電腦主機4臺及扣押不動產1棟含土地2處(市價6,388萬元),總計扣案金額新臺幣7,320萬元。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於112年9月破獲博弈機房以廣告行銷公司掛羊頭賣狗肉,涉嫌經營網路博弈牟取不法利益,追查發現該博弈機房與李嫌為首之洗錢水房合作,利用虛擬貨幣將不法獲利快速移轉,隱匿不法金流,即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溯源擴大追查。
(二)經調查發現,該洗錢水房打著「高薪、輕鬆、免經驗」口號,召募年輕成員加入,並化整為零分散藏匿,避免集結一處遭警一舉破獲,該集團平時利用通訊軟體聯繫從事洗錢犯行,製造偵查斷點。案經數月追查,見時機成熟後,發動二波查緝行動,陸續查緝李姓主嫌夫妻檔、幹部及員工等10人到案,並查扣現金新臺幣(以下同)51萬餘元、虛擬貨幣USDT 5萬4,375顆、名牌包19只及保時捷等豪車2輛等證物。
(三)經查該洗錢水房為擴大獲利,同時與多個博弈業者配合洗錢,警方清查自112年3月迄查獲日止,總計洗錢金額高達新臺幣16億1,646萬餘元。全案調查後依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賭博等罪嫌,將李嫌等人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扣押李嫌配偶名下房屋1棟含土地2處(市價6,388萬),全案查扣不法金流7,320萬餘元。
(四)刑事警察局呼籲,民眾求職時,不要被「輕鬆」、「高薪」等誇大不實的話術欺騙,務必多方查詢、小心求證,避免落入徵才陷阱,甚至淪為詐騙、洗錢共犯,身陷危險無法脫身。刑事警察局將持續落實執行政府「五打七安」重點工作,全力打擊詐欺、洗錢犯罪,斷絕不法金流,展現維護社會治安及金融秩序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