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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5-08-06

更新日期:115-08-05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刑事局破獲黑幫幹部跨國詐騙案!勾結境外機房誘騙被害人辦「信貸」 警強勢破門查扣不法證物
一、偵辦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宇股)、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第二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南投縣政府警集集分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
二、查獲時間:114年9月、11月、12月及115年2月
三、查獲地點:高雄市、臺南市、南投縣、桃園市等地
四、查獲嫌犯:邱○○(91年次)、蘇○○(96年次)、許○○(92年次)、林○○(97年次)、李○○(95年次)等人計12名。
五、查獲贓證物:手機20支、黑莓卡1批、筆電3台、桌機2台、平板1台、現金新臺幣20萬6,400元、點鈔機2台、記事本1本、存摺1本、千鈔船飾品1件、不動產房屋租賃契約書1份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局於日前偵破龔○○涉嫌組織詐欺水房案,深入追查後另案發現黑幫成員邱○○,涉嫌勾結境外電信詐欺集團,遂由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與上開單位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下稱臺南地檢)檢察官邱瀞慧指揮偵辦。
(二)專案小組歷經數月縝密蒐證,於114年9至12月及115年2月期間共發動四波強制處分行動,集結各地方分局共同掃蕩,陸續拘捕洗錢集團成員並同步搜索藏匿據點,共計查獲12人到案,查扣作案用手機、筆電等贓證物,成功瓦解以黑幫為首的跨境電信詐騙集團;邱姓主嫌等人到案後,分別依刑法加重詐欺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少年事件處理法於115年4月移送臺南地檢及該管法院後續行偵辦。
(三)查本案詐騙集團係透過社群平臺與被害人接觸,再鎖定社會經驗較淺之被害人實施「養、套、殺」假投資詐騙,在得知被害人存款不足後,非但未收手,反而「一對一引導」被害人使用銀行線上金融系統,申辦高額「信用貸款」。一旦款項匯入指定帳戶後,立刻遭集團成員轉移,被害人不僅積蓄全無,更背負沉重貸款債務。
(四)刑事警察局特別強調,合法的金融體系與服務是不會主動引誘民眾將資金匯到私人帳戶或來路不明交易平臺,刑事局將持續針對黑道幫派設局詐騙、洗錢等犯罪行為進行「斷源、斬根」查緝專案,徹底淨化社會治安,如有任何疑慮,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查詢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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