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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2-11-16

更新日期:112-11-16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刑事局破獲中部地區虛擬貨幣礦場竊電案 竊電集團一年狂盜台電1170萬度電
偵辦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恭股)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
查獲時間:112年3月至9月間。
查獲地點:臺中市。
查獲犯嫌:主嫌鄭○○(62年次)、黃○○(68年次)、蘇○○(64
          年次)、黃○○(62年次)及周○○(71年次)等5人。
查獲贓證物:竊電電箱及電路控制器、比特幣礦機、筆記型電腦、
           網路交換器、無線路由器、網路攝影機、表前開關、
           無熔絲斷路器、電線、記帳筆記本、竊電工具、手機
           及查扣不法所得8,000餘萬元。
案情摘要: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接獲情資,有犯嫌承租民宅及廠房後設置大量比特幣礦機,大規模竊電從事挖礦,藉以謀取暴利,後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例行線路巡修時,亦察覺犯嫌承租之民宅及廠房有異常用電,且竊電處所周遭之台電變壓器均有異常高溫及高負載情形。
警方深入調查並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恭股白檢察官惠淑指揮偵辦,經數月追查發現,該竊電集團陸續自中國大陸購入比特幣礦機後,在臺中市四處尋找出租民宅及廠房設置比特幣礦場,私接線路供比特幣礦場的礦機24小時運作挖礦,謀取暴利,該犯罪集團為躲避查緝及掩人耳目,均選擇在人口稠密之住宅區及商業區內設立竊電礦場,意圖魚目混珠藏身在用電量大之區域竊取電能,使台電公司於例行電力巡修時不易察覺用電異常。
經蒐證完備後,於112年3月2日及5月29日至31日執行3波搜索查緝行動,破獲該集團位於臺中市各區之竊電挖礦據點共計達8處所,將竊電礦場管理人黃姓犯嫌一舉查獲,並溯源追查該集團出資金主、竊電線路規劃工程師、礦場管理人及承租民宅廠房共犯等5人到案,警方於查緝過程中發現犯嫌將台電線路引入竊電礦場後,均未對通電之線路進行絕緣處理,致警方進入現場查緝過程中多次險遭電擊,另會同查緝之台電公司人員於檢查線路時發現,犯嫌私接之線路因供給大量比特幣礦機挖礦,其高負載造成多組電匣線路接頭已有燒熔情形,且其中兩處竊電據點分別位於安親班樓下及火鍋店樓上,渠等為求個人私利,漠視他人生命、身體安全之犯行,猶如不定時炸彈,隨時可能引發電線走火釀成火災,進而危害年幼學童及民眾安全及造成重大公安傷亡事故。經台電估算該竊電集團一年盜取台電1,170萬度電,財損金額估計超過新臺幣(下同)7,683萬餘元,鄭嫌等人於警詢後依涉嫌刑法加重竊盜罪解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查扣不法犯罪所得8,000餘萬元。
犯罪集團為躲避警方查緝,多會透過承租民宅作為犯罪據點從事犯罪行為,警方呼籲民眾如有發現形跡可疑之租客鄰居,或居住環境周遭有異常熱源情形,請立即向警察機關舉報;刑事警察局將持續打擊犯罪,全力守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持社會安定,展現政府對犯罪零容忍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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