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第三分局
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二、查獲時間:113年5月29日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彰化縣及雲林縣
四、查獲嫌犯:姚○○(男,27歲)等7人
五、查獲贓證物:貓池、筆電、金融卡、金融帳戶、讀卡機、手機及黑莓卡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在112年9月偵破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案,擴大追查發現具幫派背景之姚嫌與境外詐欺機房合作,利用簡訊認證創立通訊軟體帳號,以投資虛擬貨幣及家庭打工方式等名義,誘騙被害人匯款投資,投資期間犯嫌亦會小額出金營造獲利假象,實則誘騙被害人加碼投資金額,俟被害人發現投資款項大量虧損或歸零後,始警覺遭詐騙。
(二)案經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龍股)吳昇峰檢察官指揮偵辦,警方蒐證完備後,於113年年5月29日同步在臺中市、彰化縣及雲林縣等地執行搜索,並拘捕犯嫌7人到案;初步清查至少有10名被害人,被害款項逾新臺幣3,576萬餘元,全案依刑法詐欺罪、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解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刑事警察局呼籲,國人勿輕易相信來源不明投資管道,任何投資必有風險,如宣稱穩賺不賠或保證獲利的投資管道一定就是詐騙,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刑事警察局將持續進行系統性掃黑,絕不容許黑幫有生存空間,並秉持「打詐就是掃黑斷金流」,針對幫派隱身幕後從事詐欺犯行之不法分子進行重點打擊,澈底瓦解黑幫經濟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