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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3-11-28

更新日期:113-11-28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鉤引行銷-刑事局南打中心查獲精緻包裝販毒集團
一、偵辦單位: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第四隊)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
二、查獲時間:113年11月7日
三、查獲地點:臺北市內湖區;新北市板橋區
四、查獲嫌犯:曾○○(男、91年次)、陳○○(男、87年次)
五、查獲贓證物:第二級毒品大麻63包(毛重496.78公克)、大麻煙彈73支(毛重1,088.15公克)、大麻軟糖(毛重40.19公克)、依托咪酯煙彈20顆(毛重122.3公克)、彩虹菸4盒(毛重91.83公克)、搖頭丸5包(毛重287.86公克)、愷他命(毛重51.33公克)、LSD郵票1包(毛重2.24公克)及2支手機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與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前於113年7月間查獲具幫派背景許姓犯嫌於校園附近租賃學生宿舍作為倉庫,深入追查後得知曾姓、陳姓犯嫌分別擔任該販毒集團毒品出貨管控及帳務水房,係販毒物流及金流過程中所設置之斷點。
(二)曾姓犯嫌原於臺北市士林區與許姓犯嫌共同從事毒品分裝工作,檢警查緝後隨即逃竄至內湖地區並租住於捷運站周邊套房,改以大眾運輸交通工具移動式犯罪,並以每筆新臺幣500元之報酬,招募陳姓犯嫌偽作虛幣幣商,提供金融帳戶收受毒品價金,再以不定點埋包之方式將販毒所得交付,製造斷點,犯罪手法不斷進化,以提高檢警查緝難度。
(三)本案查獲毒品有「日系包裝」的哈密瓜錠、「白寡婦」包裝的大麻軟糖、「七星」彩虹菸及「ROLEX」與「小小兵」外觀的搖頭丸,網路資訊的易觸性及公開性,使各通軟體體成為販毒集團的兵家必爭之地,毒品行銷亦迎合眼球經濟時代的來臨,講求精緻化包裝及外觀,警方除加強網路巡邏,亦縝密毒品查緝工作,面對網路販毒已蔚成風氣,刑事警察局利用科學化系統分析毒品犯罪並精進查緝手段,溯源刨根併進,達到「強力緝毒,安全有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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