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ject":"好賺不怕抓?刑事局強力掃蕩非法金流 偵破博奕遊戲點數洗錢組織案","dataClassName":"破案快訊","pubUnitName":"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posterDate":"115-05-05","updateDate":"115-05-05","detailContent":"<div class=\"ed_model01 clearfix\">\r\n<div class=\"ed_txt\">一、指揮偵辦：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簡股)檢察官吳佳蒨<br />\r\n二、偵辦單位：<br />\r\n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二大隊(第二隊)<br />\r\n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br />\r\n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br />\r\n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br />\r\n二、查獲時間：114年7月28日、114年12月16日<br />\r\n三、查獲地點：新北市土城區、臺中市<br />\r\n四、查獲嫌犯：王○○（男、61年次）、邱○○（女、66年次）、王○○（男、86年次）、王○○（女、90年次）、陳○○（男、85年次）、邱○○（女、69年次）、李○○（女、82年次）、陳○○（女、79年次）、廖○○（男、79年次）、彭○○（女、77年次）、林○○（女、86年次）、吳○○（男、88年次）、林○○（男、89年次）、許○○（女、88年次）、李○○（女、87年次）、蔡○○（女、90年次）、賴○○（男、90年次）、陳○○（男、88年次）、戴○○（女、80年次）、傅○○（女、54年次）、徐○○（男、92年次）、滕○○（女、81年次）、林○○（女、92年次）、陸○○（男、85年次）、洪○○（女、76年次）、江○○（男、85年次）、唐○○（男、91年次）、林○○（男、90年次）、葉○○（男、70年次）、陳○○（男、86年次）等30名。<br />\r\n五、查獲贓證物：查扣新臺幣(下同) 3,447萬4,626元（現金1,113萬9,626元；本行支票5張金額合計2,333萬5,000元）、手機76支、電腦51臺、提款卡47張、公司大小章等證物。<br />\r\n六、案情摘要：<br />\r\n(一)刑事警察局聚焦打擊非法金流，分析發現新北市土城區王姓男子長期經營之博弈洗錢據點，循線追查王嫌收購多名員工人頭帳戶並從事提供不特定民眾使用「星城、包你發娛樂城、滿貫大亨、金好運、老子有錢、王牌俱樂部、聚寶、野蠻世界娛樂城」等博弈遊戲網站點數兌換現金服務，後因洗錢防制法修正後，改以成立顏○有限公司、梅○有限公司、鐵○○○有限公司、歡○有限公司、順○有限公司等多家人頭公司及帳戶出入金，粗估經手金額超過80億餘元。<br />\r\n(二)全案蒐證完備後，專案小組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於114年7月28日搜索博弈洗錢據點並查扣相關設備，因利益龐大王嫌旋即原地復業，專案小組於114年12月16日再次持搜索票查緝洗錢據點並同步通知據點幹部、員工等人到案，總計查扣3,447萬4,626元（現金1,113萬9,626元；本行支票5張金額合計2,333萬5,000元）、手機76支、電腦51臺、提款卡47張、公司大小章等贓證物，初步估計該據點自112年迄今出金(賭資)計38億6,086萬餘元，全案後續依賭博、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br />\r\n(三)民眾遊玩線上博奕遊戲網站，雖本身不提供遊戲幣兌換現金功能，然經犯罪集團擔任自稱「幣商」在遊戲頻道中刊登廣告用以招攬玩家將現金換成遊戲幣或將贏得遊戲幣兌換成現金，供幣商與賭客在遊戲中交易移轉遊戲幣，得從買賣遊戲幣比例之差額賺取利潤，顯已使博奕遊戲網站喪失其單純提供娛樂之本質，而實為賭博網站甚明，本案經深入追查該集團非法金流，經手金額超過新臺幣80億餘元，嚴重影響金融秩序。<br />\r\n(四)刑事警察局呼籲，政府立法禁止賭場或賭博網站並賦予刑責，其立法目的即在避免玩家從事賭博無法自制致傾家蕩產而衍生社會問題，為阻斷犯罪金流已多次修正洗錢防制法，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掃蕩洗錢管道，全面防堵洗錢樣態，維護良好金融秩序。</div>\r\n</div>","liaisonper":"","liaisontel":"","liaisonfax":"","liaisonemail":"","docs":[],"images":[{"fileurl":"https://www.cib.npa.gov.tw/ch/app/news/image?module=news&detailNo=1501097642770305024&init=Y","expFile":"證物"}],"videos":[],"audios":[],"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