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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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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紋鑑識方法介紹

發布日期:108-10-22

更新日期:108-10-22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指紋科

主題2:比對方法
  現場指(掌)紋,經分析(Analysis)後,進行比對(Comparison),再進行人工比對、評估(Evaluation)、確認(Verification)工作。
指(掌)紋特徵點比對法
  指掌紋判定相符條件法,要達到紋型相符、特徵點相符,且各特徵點所夾線條數相符。特徵點可以分類為1.線端、2.分歧線、3.短線、4.眼形線、5.點形線;以統計上機率來說明,特徵點愈多相符代表兩枚指紋相符的程度愈高,我國以最少十二個特徵點相符,做為個化標準,是因為採十二個特徵點為最少符合點數時,要有兩人的指紋相符的機率已極為渺小,且與大多數國家指紋鑑定個化標準相同,足以達到個化鑑定。
指(掌)紋電腦比對法
  由指紋鑑識專家,操作現行指紋電腦系統,將現場指(掌)紋,經分析(Analysis)後,影像掃描、分析之參數輸入電腦,與建入之指(掌)紋卡資料,進行比對(Comparison)。指紋電腦依據現場指(掌)紋,與檔存資料比對結果,將相似度最高之前30名名單列出,再由指紋鑑識專家,逐一調出檔案進行人工比對、評估(Evaluation)、確認(Verification)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