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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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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刑事資訊科

遺失護照、簽證、臺胞證及入境證明要如何辦理 ?
  簽證、臺胞證及入境證明遺失者,請至各縣市警察分局各分駐(派出)所臨櫃報案,填寫「受理案件登記表」為遺失證明即可,切勿填寫「護照遺失申報表」,以免將護照註銷。

(資料更新日期:10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