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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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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5-09-30

更新日期:115-09-30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公園步道成藏毒點!毒販埋包忘記位置 警派緝毒犬挖出大量大麻煙彈
一、偵辦單位: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第二隊)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十六分隊)
二、查獲時間:114年11月24、25日、115年4月20日。(115年8月31日移送)
三、查獲地點:高雄市大寮區、岡山區、臺中市梧棲區、太平區。
四、查獲嫌犯:陳○○(80年次)、陳○○(86年次)、廖○○(88年次)等3名。
五、查獲贓證物:第二級毒品大麻(毛重5,850公克)、大麻煙彈(871支、毛重1萬4,047.15公克)、依托咪酯原油(1瓶、毛重64.6公克)、毒郵票(毛重115.1公克)、毒梅錠(毛重49.1公克)、鏟子、封口機、分裝工具及添加物一批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接獲通報,有來自泰國之包裹疑似藏毒,經查發現該運毒集團利用進口國外「堅果、花生」等食物作為偽裝,在鐵罐內夾藏5.85公斤之第二級毒品大麻,遂向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報請指揮並與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共組專案小組偵辦。歷經長期跟監蒐證後發動搜索,先後拘捕犯嫌陳某等3人到案,查扣聯繫運輸毒品使用之行動電話及大麻煙彈等證物。全案警詢後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續辦。
(二)專案小組查獲第一層收件犯嫌後,為向上溯源,另於埋伏蹲守於其上游指示之「埋包」地點,俟取包陳嫌前來挖掘包裹時,專案人員立即上前圍捕,將第二層犯嫌查獲到案。專案小組在陳嫌身上發現大量第二級毒品大麻煙彈,經警方調查陳嫌在租屋處將大麻膏加工、分裝成大麻煙彈後再找人煙稀少之地點「埋包」,經手過至少上千隻大麻煙彈。另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在陳嫌位於臺中市梧棲區住處查獲毒郵票、大麻膏、大麻煙彈、香精、加熱器及相關分裝工具,陳嫌儼然將租屋處變成小型毒品加工、分裝場。
(三)經查陳嫌在網路上搜尋各地區步道、偏僻公園,將分裝好之毒品依上游指示,按數量、味道包裝後進行「埋包」,並記錄經緯度後拍照回傳給上游。因陳嫌經手過太多大麻煙彈,且「埋包」地點遍及中南部地區,故其僅記得「埋包」的大概地點,詳細位置無法確定,專案小組為免毒品遭陳嫌上游轉移,立刻請保安警察第三總隊警犬分隊支援緝毒犬,果然在臺南、高雄多處查獲大量大麻煙彈。
(四)刑事警察局再次呼籲,參與製造、販賣、運輸毒品均為法定重罪,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民眾勿以身試法,如遇他人以高價報酬要求代收包裹、把風等可疑工作應提高警覺,以免身陷囹圄、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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