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陽股)、刑事警察局南部詐欺偵查中心、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五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偵查隊
二、偵辦時間:114年8月26日、11月17日、115年2月4日。
三、查獲地點:高雄市、新北市、桃園市等地。
四、查獲嫌犯:郭○○(85年次)等共21名。
五、查獲贓證物:查扣不動產1棟、現金新臺幣(以下同)192萬元、自小客車5臺、刷卡機8臺、桌上型主機2臺、作案用手機7支、客戶資料1批、公司資料1批、刷卡單1批、商品單、大小章、存摺、K盤1個、Sim卡4張、存款憑條等贓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為徹底打擊詐欺犯罪、斬斷不法金流,刑事警察局南部詐欺偵查中心於日前執行專案掃蕩行動,成功破獲一起詐欺、洗錢結合刷卡的新型態詐欺犯罪。本案主嫌郭○○等21人,利用開設實體店面作為掩護,以「刷卡換現金」之手法成為詐欺集團的「專屬套現水房」。經查該店面客源均透過詐欺集團一手轉介,對被害人進行虛假的刷卡購物作業,從中抽取高額手續費,待被害人取得現金後再依詐團指示面交予車手或轉購虛擬貨幣匯出,被害人慘遭層層剝皮,刑事警察局南部詐欺偵查中心接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交辦後,召集相關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
(二)調查發現詐欺集團先以「假投資」、「假交友」等話術誘騙被害人,待被害人現金耗盡後,詐欺集團便慫恿其提高信用卡刷卡額度,「變現」來支付所謂的保證金或投資款項,精準將被害人引導至郭嫌所經營之「刷卡換現金」店家,由郭嫌扣除高額手續費後,再將剩餘現金轉帳或面交支付給被害人,以此製造「合法交易」的假象與金流斷點,被害總金額初估逾4,018萬元。
(三)案經專案小組長期蒐證,見時機成熟,兵分多路前往高雄市、新北市、桃園市等地執行搜索,一舉拘提郭姓主嫌、詐欺集團仲介及水房成員等共21人到案,查扣不動產1棟、現金192萬元、自小客車5臺、刷卡機8臺、桌上型主機2臺、作案用手機7支、客戶資料1批、公司資料1批、刷卡單1批、商品單、大小章、存摺、K盤1個、Sim卡4張、存款憑條等贓證物。全案依刑法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四)刑事警察局呼籲,詐騙集團常利用民眾急需用錢或被高報酬蒙蔽的心理,誘使民眾透支信用。民眾請務必提高警覺,任何要求您「刷卡換取現金」後,再將資金「面交給專員」或「轉為虛擬貨幣匯至不明錢包」的指示,百分之百都是詐騙!刑事局也呼籲相關業者,若明知客戶來源異常,仍配合進行假交易套現,即屬詐欺與洗錢共犯,警方絕對溯源追查、嚴加查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