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智股)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第三隊)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八隊)
二、查獲時間:114年7月16日
三、查獲地點:新竹縣竹東鎮等地
四、查獲嫌犯:賴○○(主嫌、年次)等6人
五、查獲贓證物:手機8支、合約書1批、契約資料1批、新臺幣(以下同)9萬3,000元、客戶基本資料表1批、公司印章5個、電腦主機1臺、庫柏力克熊3隻、汽車2臺(市價約145萬)、監視器主機1臺及房產3處(市價約4千餘萬元)。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過濾165反詐騙系統平臺資料發現,多數被害人遭詐騙集團涉嫌以汽車借貸方式詐騙,經查係由幫派背景成員賴某為首之集團所為。
(二)案經報請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會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八隊等單位分工追查,賴某以某資產公司作為據點,並招募數名業務組成詐騙集團,先於網路刊登「快速核貸」及「債務整合」等廣告吸引被害人洽詢後,誆稱能以購車之方式借款,經犯嫌與集團配合之二手車商選定車輛並與被害人簽定高額之價金購買後,向第三方借款公司核貸,再以高額之顧問費及利息等方式從中詐騙被害人,致使被害人須償還高額之貸款。案經蒐證完備後,於114年7月中旬執行搜索及拘提,逮捕賴姓主嫌、放貸業務及車商等6人,查扣手機、合約書、契約資料、現金9萬3,000元、客戶基本資料表、公司印章、庫柏力克熊3隻、汽車2臺(市價約145萬元)及監視器主機等證物。並向法院聲請刑事裁定追扣主嫌房產3處(市價約4千餘萬元),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該詐欺集團自112年初成立至今,詐騙不法所得高達數千萬元,目前清查被害人及潛在被害人40餘名,多為亟需資金需求或無借貸經驗之被害人,手法均為車貸詐騙,惟詐騙集團話術高明,俟被害人驚覺受騙時,已背負龐大債務。
(四)刑事警察局呼籲民眾,借貸應循正常管道,網路上如遇宣稱「快速核貸」及「債務整合」等情形,一定要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求證,以防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