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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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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0-03-26

更新日期:110-03-26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查獲劉姓等5名嫌犯網路散布桃園署立醫院封院假訊息案
一、偵辦單位:本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一隊)
二、查獲時間:110年3月19日
三、查獲地點:新北市
四、查獲嫌犯:劉○○(79年次)、廖○○(36年次)、康○○(57年次)、吳○○(79年次)、吳○○(74年次)
五、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日前接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舉發5名使用臉書、LINE等社群軟體,分別於今(110)年1月間散布未經查證之不實訊息,其中文章指摘「桃園署立醫院封院了,因為有醫師確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可能有醫師也感染,現在不准進入…桃園IKEA、大江購物中心、台茂購物中心在封館消毒,請戴好口罩!?」等內容,當時影響公眾認知造成混亂,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認定非屬實,後續交由本局電偵大隊循線追查相關涉案人到案,已先行將相關文章下架,避免假訊息擴大渲染。
(二)疫情爆發迄今愈趨嚴峻,臉書、LINE等網路社群為民眾接收訊息廣泛使用之管道,如民眾未經查證即發布錯誤訊息,可能導致社會動盪,更有侵害民生經濟之虞,依據109年2月25日公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對於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可依違反第14條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對任何與疫情相關訊息應該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訊息為主,不應未經查證即散布訊息,恐觸犯相關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三)目前民眾如發現疑似假訊息可先向「台灣事實查核中心」、「Cofacts真的假的」、「MyGoPen」、「蘭姆酒吐司」、「LINE訊息查證」、「美玉姨」等網站查詢,對於疑似假訊息內容更切勿張貼在公開的社群網站,以避免散布效應,助長錯誤訊息傳遞給他人,來影響國內防疫措施,避免社會資源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