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始股)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第三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維安特勤隊
二、查獲時間:114年11月12日、115年1月29日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豐原區、北屯區、太平區等處
四、查獲嫌犯:張○○(90年次)、林○○(87年次)、陳○○(78年次)、彭○○(78年次)、賴○○(76年次)、傅○○(89年次)、吳○○(91年次)、曾○○(95年次)、陳○○(87年次)、黃○○(86年次)、柯○○(91年次)、朱○○(91年次)、蔡○○(91年次)、卓○○(91年次)、姚○○(81年次)共15名。
五、查獲贓證物:手機34支、平板2台、筆電4台、新臺幣(下同)14萬3,200元、自小客車4輛(1輛賓士市價約435萬、1輛三菱市價約81.9萬、2輛豐田市價合計約433萬)、工作隔音箱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 刑事局南部詐欺偵查中心偵辦詐欺案發現竹○幫承○會張姓與不良組合林姓幫派分子等人在臺中市豐原、太平、北屯等區從事詐欺機房犯罪,渠等運用手機、電腦設備架設詐欺機房,犯罪手法是假扮中國大陸公安大量發話給香港民眾及海外華人,以『涉犯重大刑案,未配合匯款監管財產將會送至內地受審』等具威脅性說詞恐嚇受話民眾,甚至身著公安制服開視訊以取信被害人,被害人在恐慌之下只好配合匯款,殊不知在通訊設備彼端受理報案的竟是假公安。
(二) 經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始股)王宜璇檢察官指揮偵辦,俟蒐證完整,於查獲時、地持搜索票,由保一總隊維安特勤隊幹員協助,同步在三處機房強勢破門展開攻堅行動,當場查獲張姓、林姓幫派成員與機房成員共13人,查扣手機32支、平板2台、筆電4台、14萬3,200元、自小客車2輛(1輛賓士汽車市價約435萬、1輛三菱汽車市價約81.9萬)、工作隔音箱等證物。初步調查該機房成立約半年多,已詐騙多名華人得逞,初估不法獲利高達數千萬元。並於115年1月份溯源查緝金主與另名機房幹部到案,全案將張嫌等15人依涉嫌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解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押10人獲准。
(三) 刑事警察局呼籲,民眾如發現社區有陌生鄰居且出入情況顯有異狀,疑似為詐欺集團或機房藏匿處所,請踴躍提供線索給警方查處;民眾如接到疑似詐騙電話務必保持冷靜,多利用「165反詐騙專線」求證真實性,避免遭詐造成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