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二、查獲時間:114年4月15日、114年5月26日、114年11月19日、115年3月19日。
三、查獲地點:臺北市、新北市、雲林縣等地。
四、查獲嫌犯:黃○○(85年次)、詹○○(80年次)、薛○○(89年次)等18人。
五、查獲證物:查扣新台幣81萬2,600元,做案用手機2支、筆電1台、毒品愷他命1包與相關資料、合約、工作證等贓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偵辦假投資詐欺集團案,該集團以臉書等社群平臺分享投資股票訊息,誆稱保證獲利、穩賺不賠等話術,吸引被害人加入假投資LINE群組「諧永投資」或下載註冊詐欺集團「諧永○投資」、「義○德投資」假證券APP。刑事局與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二)經追查發現,詐欺集團亦利用電信門號申辦之漏洞,透過同夥、親友於短期內取得大量人頭門號,綁定通訊軟體LINE、蝦皮、露天拍賣等帳號,再提供詐騙集團使用,以謀取不法獲利;同時為取信被害人,更結合出金水房,派遣共犯以ATM無卡存款的方式小額出金給被害人,令民眾誤信假投資獲利為真而持續交付現金,甚至將名下土地及房地產向銀行抵押借款,清查受騙民眾15人,總計受騙金額逾新臺幣5,000萬元。
(三)專案小組耗費數月偵辦,掌握具體人證及事證,陸續執行多波拘搜行動,逐層向上溯源,查獲黃姓主嫌、薛姓電信門號系統商及詹姓出金洗錢水房主嫌在內等多名詐欺集團幹部到案,並查扣上述贓證物,全案依違反刑法詐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七、刑事警察局將持續貫徹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展現政府打詐、掃黑之決心,全力守護人民財產,維護社會安定。同時呼籲國人勿輕信來路不明的投資管道,如有疑問請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即時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