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刑事局偵查第八大隊(第五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二大隊
二、查獲時間:114年8月18日、114年9月22日
三、查獲地點:高雄市林園區、大寮區、鼓山區
四、查獲嫌犯:陳○○(25歲)、吳○○(30歲)、陳○○(24歲)、蔡○○(26歲)
五、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於114年8月中旬接獲財政部關務署通報,發現自英國郵寄來臺之國際包裹,內夾藏第二級毒品大麻花1,200公克,遂由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召集相關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二)該運毒集團利用「電腦包」作為偽裝,將第二級毒品大麻花真空封裝後,再以牛皮膠帶纏裹塞入電腦包內,利用國際快捷包裹申報通關,企圖躲過X光機檢查,惟經海關人員縝密檢查後發現異常,查獲該郵包藏有第二級毒品大麻花1,200公克。
(三)經專案小組一路跟監郵包流向,於8月18日在高雄市林園區順利拘捕收件者陳姓犯嫌,隨後埋伏等待接運毒品之上手現身。於當日傍晚,另1名陳姓犯嫌載吳姓犯嫌到場接運毒品,專案小組伺機查緝,緝捕過程中吳姓犯嫌因運毒事跡敗露,欲駕車衝撞員警逃逸,專案小組為防止嫌犯脫逃,暨確保員警與路人之安全,遂對空鳴槍嚇阻後再以優勢警力壓制,成功緝獲運毒上手吳嫌等2人到案,上述2名犯嫌經檢察官複訊後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均獲准。
(四)後續經專案小組循線追查發現,蔡姓犯嫌為該運毒集團控盤首腦,藏身幕後指揮上述2名犯嫌從事運毒犯行,遂於9月22日在高雄市鼓山區執行第二波搜索,拘提蔡姓主嫌到案,並查扣新臺幣現金50萬元、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1.04公克、第三級毒品硝甲西泮(哈密瓜錠)20.88公克及手機等證物,警詢後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解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檢察官複訊後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五)刑事警察局呼籲,毒品不僅危害身心健康,後續更會因高度成癮性,影響到家庭生活並造成社會問題,國人應「勇於拒毒、保護自己」,刑事局亦將持續貫徹「拒毒於境外、截毒於關口、緝毒於境內」之目標,積極查緝邊境毒品走私與境內不法販毒集團,予以維護我國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