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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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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5-07-28

更新日期:115-07-28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警破黑幫成立製造、販賣毒品彩虹菸分裝工廠
一、偵辦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金股)、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二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偵查隊。
二、查獲地點:桃園市。
三、查獲時間:114年4月21日、114年7月2日。
四、查獲嫌犯:黃○○(男,91年次)、俞○○(男、84年次) 、葉○○(男、92年次)、郭○○(男、92年次)、楊○○(男、91年次)、陳○○(男、93年次)等6人。
五、查獲贓證物:本案共計查第三級毒品彩虹菸2,283支、毒品粉末2袋重200.6克、封口機1支、暖爐1台、包裝袋(白色)1包、包裝袋(銀色)1包、彩虹菸菸草2包、捲菸器11台、空煙管7箱、菸草3箱、乾燥劑1袋、彩虹菸包裝袋2箱、除濕機1臺、香粉13包、香精12瓶、香料11瓶、攪拌器1臺、磅秤3臺、葡萄糖2包、代糖1瓶、酒精20瓶,販毒所得新臺幣29萬9,100元。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發現黃嫌等6人涉嫌販賣彩虹菸皆有幫派背景,為圖不法暴利,竟共同組成製毒及販毒集團,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二隊)遂與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金股)指揮偵辦,擴大追查。
(二)專案小組歷經半年追查,發現該集團先由黃嫌5人共同出資成立毒品彩虹菸分裝工廠,並於114年3月承租郊區農舍躲避警方查緝,由俞姓、葉姓、郭姓、楊姓主嫌負責毒品分裝場進貨、調料、分裝,陳姓主嫌負責擔任小蜜蜂販賣與收取販毒所得,黃姓主嫌負責接單,該集團為低價搶市,將彩虹菸原售價每支新臺幣200至400元,以18支新臺幣1,000至1,500元不等低價賣出,專案小組分別於114年4月、7月共發動2波搜索、拘提勤務,查獲黃○○等6人到案,並查扣前揭贓、證物,全案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條例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於115年7月起訴。
(三)刑事警察局在此呼籲,第三級毒品彩虹菸外觀看似一般香菸,主要使用合成卡西酮類混合菸草的第三級新興毒品,網路上流傳新型毒品「彩虹菸」,可以噴出彩色的煙霧,混和各式香精產生奶香味藉以吸引年輕人嘗試,吸食用後會產生痙攣抽蓄、腎臟損傷、橫紋肌溶解、暴力自殘、幻覺幻聽等反應,具有成癮性嚴重危害人民身心健康,並衍生社會治安相關問題,請國人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強力掃蕩毒品不法犯罪集團及幕後幫派組織,冀能打造無毒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