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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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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5-04-21

更新日期:115-04-21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潮T網紅勾結詐團律師 不法獲利逾新臺幣1億7千萬
一、偵辦單位: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第四隊)
屏東縣警察局內埔分局
屏東縣警察局屏東分局
二、查獲時間:114年11月18日
三、查獲地點:高雄市三民區、新興區、鼓山區、仁武區
四、查獲嫌犯:吳○○(88年次)、王○○(75年次)、陳○○(70年次)等3名
五、查獲贓證物:勞斯萊斯幻影名車1輛、賓士GT跑車1輛、精品鞋子3雙、勞力士手錶2只、手機9支、新臺幣(下同)現金89萬元、筆電2臺、主機1台、點鈔機1臺、監視器主機1臺、空氣槍1枝、彈丸1包、瓦斯鋼瓶1批等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歷時2年蒐證,偵破以吳姓網紅為首之詐騙集團,吳姓網紅表面以服飾店為掩護,實則經營虛擬貨幣水房,協助詐團洗錢,深入追查後發現吳嫌於112年底即與境外詐團合作,先透過臉書、IG等社群軟體,刊登家庭代工廣告吸引求職民眾加LINE詢問,再以辦理薪資轉帳為由騙取求職者的銀行帳戶及提款卡,作為詐騙人頭帳戶,用以承接「假投資、假交友、解除分期付款」等詐騙贓款,並指揮數個車手團於南部多個縣市提領,如旗下車手遭查獲就會由配合的陳姓、王姓律師偽簽委任狀前往辯護,並回報上手委任狀況及羈押證明。
(二)專案小組發現,吳嫌自113年1月至114年7月協助詐團洗錢不法所得超過563萬6,457顆泰達幣(約新臺幣1億7,000萬餘元),案經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與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屏東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陸續自113年3月起至114年11月發動六波查緝行動,共查獲吳姓在臺首腦及旗下幹部成員共31人,警詢後以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請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其中吳姓主嫌因涉案金額龐大,仍遭羈押禁見中,全案業於115年3月起訴。
(三)刑事警察局提醒,切勿聽信網路假冒名人或財經專家鼓吹點選來路不明網站進行投資,可搜尋打詐儀錶板 https://165dashboard.tw/ 或撥打110及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避免上當受騙,也提醒網路廣告、社團、群組的徵才訊息,應仔細詢問查證,切勿被利益誘惑,避免淪為詐騙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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