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正股)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
二、查獲時間:113年6月12日。
三、查獲地點:彰化縣員林市。
四、犯 嫌:主嫌侯○○(男、79年次)等4人。
五、查獲證物:犯罪所得新臺幣(以下同)6萬2,300元、賓士休旅車1輛(價值約150萬元)、毒品咖啡包1,601包(以下均毛重)5,554公克、毒品膠囊791顆重491公克、愷他命118.73公克、卡西酮1包17.92公克及分裝器材1批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接獲製毒案情資,為強力掃蕩新興毒品,斷絕各式卡西酮類新興毒品供應來源,旋即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正股檢察官陳鼎文指揮偵辦,並會同彰化縣警察局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共同偵查蒐證,鎖定以侯姓主嫌為首的毒品製造販賣集團進行查緝。
(二)案經長期蒐證,掌握以侯姓主嫌為首之毒品製造販賣集團,由弟弟承租套房作為製造毒品咖啡包之場所,再將所製毒品藉由哥哥以檳榔攤作為掩護之處所進行販賣牟利,兄弟檔以一條龍模式製造並販賣毒品。專案小組於113年6月12日執行搜索並逮捕侯姓主嫌為首之毒品製造販賣集團,查扣毒品咖啡包1,601包、毒品膠囊791顆、愷他命毒品1批及卡西酮毒品原料1包等證物,全案調查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新興毒品問題危害國人身心健康甚鉅,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參與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更為刑事重罪,警方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刑事警察局貫徹政府對毒品「零容忍」態度,持續強力掃蕩製造或販毒集團,精準溯源斷根,禁絕毒品對國人的危害,淨化社區居住安全,以維護國民安居樂業之生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