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孝股)李濂檢察官、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偵一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移民署臺中專勤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桃園分局)、南投縣警察局集集分局、嘉義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三隊、中埔分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一分局、鳳山分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科偵隊
二、查獲時間:113年11月25日至114年8月20日止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南投市、彰化縣、嘉義市、高雄市等地
四、查獲嫌犯:越南籍杜○○等13人、本國籍吳○○等16人
五、查獲贓證物:查扣房屋2棟、土地7塊、名車5部、現金新臺幣(下同)350萬、泰達幣15,480顆(約51萬元)、作案用提款卡60張、電腦、手機、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大麻、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等不法贓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為遏止境外犯罪組織引進外籍兵團來臺從事詐欺活動歪風,刑事局國際刑警科積極蒐報過濾跨國犯罪情資,經獲報犯行遍及全臺外籍車手、收簿跨國詐欺集團資訊,旋即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孝股李濂檢察官指揮偵辦,並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移民署臺中專勤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桃園分局)、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嘉義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三隊、中埔分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一分局、鳳山分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科偵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積極深入調查。
(二)自113年11月下旬起,專案小組展開密集溯源刨根查緝行動,分別緝獲該外籍集團「車手(頭)」、「取簿手」、「收水手」、「收簿首腦」、「控盤首要」等角色,再循序向上溯源緝獲境內本國籍吳○○(金主兼主持者)「假投資」跨國詐騙組織,順利搗毀該分工細膩詐騙集團所設立「洗錢水房」、「行騙機房」、「詐騙廣告投放商」、「系統商」、「工程師」等部門,並查扣房屋2棟、土地7塊、名車5部、現金350萬、泰達幣15,480顆、電腦、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大麻、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等不法贓證物。
(三)經查該集團行騙手法係利用Facebook(臉書)、Instgram(IG)等社群網站虛偽刊登「徵人找工作」、「有賭博網站內幕」等廣告誘騙被害人閱覽,俟被害人點選上開廣告連結而加入本案詐騙集團成員架設之LINE好友,再透過保證獲利、穩賺不賠等話術詐騙國人,並慫恿受害者加入本案詐騙集團所架設投資網站投資操作,以遂行詐騙犯罪目的。
(四)本國籍吳○○等於執行偵查中2期羈押禁見後,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依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詐欺等罪責偵結起訴,依一罪一罰原則,針對加總超過40筆以上行騙得逞個案,具體求刑每一犯罪行為8年有期徒刑、洗錢水房首謀卓○○具體求刑每一犯罪行為7年有期徒刑、控盤首腦楊○○具體求刑每一犯罪行為7年有期徒刑,現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定審判中接續羈押禁見。
(五)刑事局為有效打擊詐欺犯罪,將持續深化國際合作,懲詐查緝、追贓返還、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且積極不間斷向上追溯詐騙集團根源,並鼓勵民眾檢舉車手,如有發現不法情事,立即撥打110或就近至警察機關提供犯罪情資俾供查辦;另提醒民眾切勿提供帳戶協助取款以免淪為共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