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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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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4-12-30

更新日期:114-12-30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刑事局掃蕩「一頁式廣告」查緝國內多家物流公司代付涉詐廣告費
一、偵辦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呂股)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七隊
二、查獲時間:114年11月17日。
三、查獲地點:臺北市及桃園市。
四、涉案公司:達○○○運通股份有限公司、禹○貿易有限公司、洋○有限公司、奇○有限公司、匯○智能運籌有限公司、長○運通股份有限公司、笛○興業有限公司、勝○實業有限公司、銳○物流整合行銷有限公司、天○集運有限公司、楷○供應鏈有限公司、皓○國際有限公司、速○有限公司、承○行銷有限公司。
五、查獲證物:扣押相關負責人現金新臺幣170萬元、自小客車2臺、手機11支及合約書資料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近年網購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尤其以「超商包裹詐騙」手法最為猖獗(根據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數據統計,114年自7月迄今網路購物詐騙均為各類詐騙手法之首),而「超商包裹詐騙」源頭多因民眾點擊「一頁式詐騙廣告」而下單遭詐,經刑事警察局追查「一頁式詐騙廣告」費用資金來源,為我國多家物流及倉儲公司所投放,遂與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呂股王檢察官念珩指揮偵辦。
  (二)物流公司本業應為貨物運輸,卻頻繁且巨額地支付與本業不符之「廣告費用」,本案經查我國共14家物流公司涉案,以「代收」貨款方式「代付」新臺幣達2.3億元之廣告費用,投放「一頁式詐騙廣告(減肥、玉鐲、茶葉及土蜂蜜)」,吸引民眾點擊廣告後加入假賣家line好友,下單後貨到付款進而發現為詐騙包裹,全案涉及銀行法第29條地下匯兌罪嫌。
 (三)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同步搜索達○○○運通股份有限公司、禹○貿易有限公司、洋○有限公司、長○運通股份有限公司、笛○興業有限公司、錸○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物流公司,並拘提、通知廖嫌等18人到案,查扣涉案公司相關證物,並扣押李嫌等現金新臺幣170萬元、自小客車2臺、手機11支及合約書資料等證物,相關犯嫌以7至10萬元不等交保,全案依涉嫌銀行法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四)刑事警察局將持續執行一頁式詐騙廣告蒐報下架工作,並呼籲民眾勿隨意點擊一頁式詐騙廣告以免受騙;而對於勾結詐欺集團之不肖業者,亦會加強查緝,以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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