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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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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4-03-31

更新日期:114-03-28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肅槍專案強力掃蕩黑槍來源 刑事局破獲2處民宅兵工廠
一、偵辦單位: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力股檢察官黃安遠)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宿股檢察官郭家豪)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賢股檢察官李英霆)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三分局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集集分局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學甲分局
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二、查獲時間:114年2月20日、3月4日及3月5日
三、查獲地點:南投縣、臺中市及新竹縣市等處
四、查獲嫌犯:李○○、劉○○及邱○○等人
五、查獲贓證物:非制式手槍9枝(2枝金牛座、3枝FNX及4枝克拉克G43)、霰彈槍2把、子彈165顆、霰彈16顆、槍枝零件1批、子彈零件1批、鑽床、電鑽及研磨機等改造工具1批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為維護社會治安,貫徹警政署掃黑及肅槍決心,展現警方對於「槍械零容忍」之立場,長期運用大數據分析及情資蒐報,積極佈線深入追查改造槍彈源頭,全力掃蕩不法槍械,於全國同步肅槍專案期間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新竹、臺中及南投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分別在臺中及新竹等地破獲2處製改造槍彈場所,另亦在南投地區查獲非法持有改造槍枝犯嫌。
(二)案經掌握犯嫌李○○、劉○○及邱○○等人涉嫌持有及改造槍枝情資後,專案小組即針對犯嫌涉案情形加強蒐證,於鎖定可疑改造及藏放槍彈處所後,分別在114年2月20日、3月4日及3月5日查緝李嫌等人到案,破獲改造槍彈場所2處,查扣非制式手槍9枝(2枝金牛座、3枝FNX及4枝克拉克G43)、霰彈槍2枝、子彈165顆、霰彈16顆、槍枝零件1批、子彈零件1批、鑽床、電鑽及研磨機等改造工具1批等證物。
(三)刑事警察局為攔阻非法槍彈流入黑道幫派及不法分子手中,避免人民生命財產遭受危害,秉持「阻絕黑槍絕不手軟」、「全面清查、澈底掃蕩」之原則,持續追溯非法槍彈來源。警方呼籲民眾,依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槍械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若發現可疑人、事、物,請勇於向警方檢舉,警民共同防制非法槍械,以有效淨化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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