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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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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4-04-30

更新日期:114-04-30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刑事局偵破竹○幫籌組「假買賣靈骨塔位」集團 涉嫌詐欺及恐嚇取財等案
一、偵辦單位: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廉股)
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二、查獲時間:民國113年11月至114年1月
三、查獲地點:南投縣埔里鎮、臺中市北屯區、西屯區、太平區、新北市三重區、臺北市北投區、嘉義市西區
四、查獲犯嫌:主嫌李○○(男、80年次)、顏○○(男、76年次)、沈○○(女、73年次)、石○○(男、69年次)、許○○(男、64年次)、駱○○(男、67年次)、李○○(男、90年次)、劉○○(女、72年次)、邱○○(男、86年次)、張○○(女、74年次)及劉○○(女、72年次)等11人。
五、查獲贓證物:查扣現金新臺幣(下同)9萬8,000元、委託銷售契約書14份、買賣投資受訂單3份、產權清查表9張、登記表2份、委託終止切結書1張、收款紀錄、存摺12本、○○人本事業明細表、筆記本、靈塔位永久使用權狀及手機5支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於113年3月間,接獲某女子遭強押、拘禁等妨害自由之不法情資,經深入了解後發現,李姓主嫌先以暴力、恐嚇取財之手段介入該女子與前男友財務糾紛,並假藉「某鄉代會主席助理」身分,至前男友家中以索取「生活賠償費」、「商討債務」之理由恐嚇取財,若有不從即以強押拘禁手段,迫使被害人心生畏懼,後以210萬元和解;刑事局獲報後,立遂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刑事警察大隊及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曹瑞宏檢察官指揮偵辦。
(二)專案小組歷經5個多月蒐證發現,該犯罪集團係以李嫌為首,除暴力、恐嚇取財之犯行外,另操縱「假買賣靈骨塔塔位詐欺集團」,分別以「○○文化有限公司」、「○○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行號名義,假借收取「塔位劃位費」及「骨灰罈鑑定費」等話術為由,使多數被害人陷於錯誤,再以「操作負債比」之話術轉介給地下融資代辦不動產抵押辦理貸款,詐騙不法所得高達1,400餘萬元;專案小組經完整蒐證,見時機成熟,於113年11月間,持搜索票兵分多路執行專案搜索行動,查獲李嫌等11人到案,現場查扣現金9萬8,000元、委託銷售契約書14份、買賣投資受訂單3份、產權清查表9張、登記表2份、委託終止切結書1張、收款紀錄、存摺12本、○○人本事業明細表、筆記本、靈塔位永久使用權狀及手機5支等大批涉案證物,全案依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及詐欺等罪嫌,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刑事警察局重申打撃暴力犯罪之決心,為有效壓制不良幫派氣焰及維護社會治安,警察機關將持續強力掃蕩詐欺、暴力討債、恐嚇取財及聚眾鬥毆滋事等不法犯罪集團;同時呼籲民眾如有遭受或發現相關不法犯行,能勇於向警方舉發,協助調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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