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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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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5-07-15

更新日期:115-07-15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網路投資、低價換匯全是假! 刑事局偕同雙北警方聯手瓦解詐騙洗錢組織
一、偵辦單位: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二、查獲時間:114年12月1日至115年6月2日。
三、查獲地點:新北市林口區、樹林區、汐止區、臺北市松山區、中正區、高雄市前鎮區。
四、查獲犯嫌:犯嫌廖○○(81年次)等18人。
五、查獲贓證物:做案用手機15支等贓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第一隊)日前接獲被害人報案,聲稱於網路上點擊不明連結,遭詐騙集團以「投資高額獲利」為誘餌,誘騙加入假投資LINE群組。詐騙集團為了營造獲利假象,曾短暫讓被害人順利「出金」,導致被害人深信不疑,先後與詐團車手面交累計高達新臺幣400萬元。直至被害人後續欲提領大量獲利時受阻,始驚覺受騙,訴警偵辦。
(二)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調查發現,該集團成員分工縝密。詐欺集團先在網路社群媒體上大量投放「外務專員」、「人力管理公司」等徵才廣告,並以「當天現領高額日薪」、「補助車馬費、餐費」等誘人條件,藉此吸引犯嫌加入充當面交車手,車手於向被害人取款後,再層層上繳並製造多層金流斷點,藉以規避警方查緝。
(三)該集團為支應詐騙被害人之出金需求並混淆警方追查,於社群媒體投放「外匯換匯」廣告,並以「優於市場匯率」為誘餌,吸引有換匯需求之民眾點擊連結並加入通訊軟體。隨後由詐團成員先將外幣匯入民眾之「支付寶」帳戶,再指示其將等值新臺幣轉匯至指定金融帳戶以完成交易。此種換匯模式實為詐騙集團之犯罪陷阱,係利用不知情之民眾充當「出金手」進行洗錢;經警方深入追查,上述民眾轉匯之新臺幣帳戶,全數皆為遭遇假投資、假交友、假中獎之被害人款項。
(四)專案小組於蒐證齊全後見時機成熟,於114年12月1日至115年6月2日期間展開多波查緝行動,針對該集團之車手、出金手、人頭帳戶提供者及電信門號提供者進行全面掃蕩,總計拘提廖姓犯嫌等10人、通知犯嫌5人到案、借訊犯嫌3人,現場查扣作案用手機共15支。全案犯嫌於警詢後,均依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五)刑事警察局呼籲民眾,網路上宣稱「高報酬、穩賺不賠」的投資皆為詐騙,各類不循正當管道的網路低價換匯亦極易遭詐騙集團利用作為洗錢工具,導致自身成為洗錢與詐騙集團共犯。民眾如遇疑似詐騙情事,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報案,以免財產蒙受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