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美國國土安全調查署臺北辦公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二、查獲時間:114年1月2日、114年4月22日、114年5月21日
三、查獲地點:臺北市、新北市
四、查獲嫌犯:科技公司幕後金主吳○○(男,63年次)、科技公司老闆黃○○(男,68年次)、科技公司系統商梁○○(男,69年次)、網站工程師張○○(男,75年次)、鍾○○(男,73年次)、陳○○(女,78年次)、林○○(男,66年次)、陳○○(男,82年次)、會計徐○○(男,77年次)等9名。
五、查獲贓證物:搜索查扣桌上型電腦3組、手機36臺、筆電10臺、平板1臺、現金新臺幣118萬元、比特幣2.16顆(約計新臺幣743萬元)、泰達幣33,525顆(約計新臺幣100萬5,750元)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局於113年4月間,偵破新北市土城區一社區大樓內機房據點。該機房以假投資平台「TIFFIN」、「arbutuse.com」、「FORTRESS」等網站,誘騙民眾投資。專案小組透過165反詐資源擴大追查,發現上述平台係向美國網域公司購買網域名稱,遂請求美國國土安全調查署(HSI)協助調查。
(二)經美方協助取得註冊資料與IP登入紀錄,並結合虛擬貨幣幣流分析後,查出○○科技公司、○○創意有限公司為該詐騙平台的技術支援來源,幕後由金主吳○○出資設立,交由具科技背景之黃○○擔任公司負責人,並由系統商梁○○負責承接柬埔寨及國內詐騙機房的網站製作需求。工程師張○○、鍾○○、陳○○、林○○、陳○○等人依老闆指示,分工開發大量詐騙網站。113年間共製作超過700個詐騙網站,導致約300名臺灣民眾受騙,受害金額估計逾新臺幣1億元。
(三)專案小組分別於114年1月、4月、5月共執行三波搜索行動,查緝金主吳○○、老闆黃○○、系統商梁○○、及旗下工程師張○○、鍾○○、陳○○、林○○、陳○○、公司會計徐○○到案,並查扣現金新臺幣118萬元、比特幣2.16顆(約計新臺幣743萬元)、泰達幣33,525顆(約計新臺幣100萬5,750元)等不法所得,其中金主吳○○、系統商梁○○、工程師張○○、鍾○○、陳○○等5名遭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七、刑事局持續強化科技偵查能量,結合數位鑑識與虛擬貨幣幣流追查技術,積極查緝各類詐欺犯罪,守護民眾財產安全,杜絕不法集團橫行。刑事局呼籲,科技專業人員切勿因金錢利益而為詐騙集團量身打造假投資平台、撰寫網站程式或提供技術支援,否則將涉及詐欺犯罪,共同承擔刑事責任。請從業人員提高警覺,拒絕違法委託,莫讓自身專業淪為犯罪工具。此外,面對日益猖獗且高度跨境化的詐欺樣態,刑事局將持續深化國際合作機制,與各國執法機關保持緊密聯繫,主動交換情資、共享科技偵查資源,聯手打擊跨國詐騙產業鏈,全面追溯境外詐騙源頭,遏止不法活動擴散與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