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偵三隊)
二、查獲時間:114年11月至115年3月。
三、查獲地點:臺北市內湖區、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北投區、桃園市中壢區、桃園市蘆竹區、臺中市北區、臺中市西屯區。
四、查獲嫌犯:劉○○(83年次)、林○○(84年次)、陳○○(80年次)、陳○○(74年次)、陳○○(83年次)、黃○○(74年次) 、余○○(77年次)等7人。
五、查獲贓證物:遊戲機房伺服器主機18臺、電腦主機4臺、手機6支、存摺1批、現金新臺幣43萬9,200元、營運商銀行帳戶新臺幣358萬7,000元。
六、案情摘要:
(一)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日前接獲國內知名線上遊戲公司提告指稱,旗下知名線上遊戲之遊戲內容、素材等著作及商標,遭盜版私服非法重製,於遊戲內顯現原廠商標,且遊戲內容及畫面如出一轍,侵害原廠遊戲公司著作權及商標權,立即指揮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成立專案小組追查偵辦。
(二)案經專案小組歷經半年的偵辦追查發現,該盜版私服由犯嫌營運商劉○○等5人主導營運,渠等向盜版遊戲軟體商黃○○購買或租賃盜版遊戲營運程式後,再經由黃○○居中牽線向盜版遊戲機房商余○○租賃伺服器,將遊戲營運程式植入伺服器後,開始營運盜版遊戲私服供玩家連線遊玩,並販賣虛擬寶物牟取不法利益,經查自114年初營運迄114年11月,不法所得近新臺幣(下同)千萬元;全案經完整蒐證,分別於114年11月20日、115年1月14日及3月26日在臺北市、桃園市及臺中市等7個處所執行三波搜索查緝行動,查獲犯嫌營運商劉○○、林○○、陳○○、陳○○、陳○○、軟體商黃○○及伺服器商余○○等7人到案,現場查扣遊戲機房伺服器主機18臺、電腦主機4臺、手機6支、存摺1批、現金43萬9,200元等大批證物,估算侵權市值高達1億元,為保全追徵不法所得,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扣押營運商銀行帳戶358萬7,000元,全案依違反著作權法及商標法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刑事警察局呼籲民眾切勿使用來路不明或違法架設的線上遊戲私服,應支持正版,尊重智慧財產權。非法私服不但侵權牟利,更無法保障玩家帳號、虛寶與金錢安全,一旦伺服器倒閉或遭查緝,損失將無從索賠,民眾應循正規管道下載合法遊戲,方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