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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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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3-07-26

更新日期:113-07-26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假心靈成長課程真斂財 刑事局逮8人
一、偵辦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九大隊(第二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信義分局。
二、查獲時間:113年7月18日。
三、查獲地點:新北市。
四、查獲嫌犯:主嫌張○○(47年次、女)、陳○○(54年次、女)、楊○○(48年次、男)、陳○○(56年次、女)、吳○○(76年次、女)、姜○○(74年次、男)、廖○○(71年次、女)、王○○(72年次、女)等8人
五、查獲贓證物:查扣手機3支、新臺幣現金19萬元、學員上課資料、借據、銀行帳戶存款新臺幣81萬元、美金7萬元。
六、案情摘要:
嫌疑人張○○假心靈成長課程之名,招募罹病或於職場、學校遭遇挫折之學員,誆稱修習課程可保證疾病不復發、可獲得年收千萬之能力,利用其脆弱處境收取數十萬元至上百萬元不等之高額學費,實則以恐嚇取財、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對學員進行斂財。張○○與助教陳○○在授課過程中假訓練之名,訂定諸多不合情理之規定,如有違反則不斷以死人、死豬等言語責備、羞辱被害人,甚至動手毆打。被害人不堪體罰後,張嫌即要求支付罰金,無法付現者則簽立本票,再要求出售房產或打工賺錢償還債務。

張○○甚至指派學員結為同性夫妻,以心靈伴侶名義相互牽制,如有異議者即指使其他學員毆打施暴,張嫌亦會指揮成員間互毆處罰或做猥褻動作,使自身立於權威地位,據以要求成員對其服從,每日回報行蹤、從事指定之工作,被害人薪資所得必須上繳,如未達成收入目標則再加以罰款。如此反覆剝削勞力所得,使人陷入永無止盡之惡性循環,並利用同儕力量形成封閉群體,使被害人在精神壓力下喪失自我判斷能力,難以自行脫離。

案經被害人向刑事警察局報案,即由偵查第九大隊第二隊與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信義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搜索嫌疑人之住處與授課據點,查扣手機3支、新臺幣現金19萬元、學員上課資料、借據等文件,另向法院聲請扣押裁定,查扣嫌疑人銀行帳戶存款新臺幣81萬元、美金7萬元,全案依詐欺、恐嚇取財、強制猥褻、傷害等罪嫌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刑事警察局呼籲,民眾如有心理諮商需求,應循正當醫療途徑,尋求具合格證書並登記執業之心理師協助,切勿聽信不實謠言,誤入歹徒圈套,以免損失金錢並招致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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