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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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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3-08-21

更新日期:113-08-21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刑事局偵破首宗「三級毒品」依托咪酯跨國走私販毒集團 三度進出口一網打盡瓦解多層販毒網
一、偵辦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宿股)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
二、查獲時間:113年7月至8月間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新北市、宜蘭縣
四、查獲犯嫌:劉○○(79年次)、陳○○(81年次)、蒲○○(81年次)、簡○○(64年次)、林○○(94年次)、高○○(93年次)等6人
五、查獲贓證物:第三級毒品 依托咪酯粉末1,314公克、依托咪酯煙彈分裝場1座、依托咪酯煙彈616顆、依托咪酯煙油半成品、丙二醇、甘油、香精、調劑器具、商標打印機、包裝袋、大批電子煙主機等贓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接獲情資,涉及橫跨多國的犯罪集團以「爺叔煙彈王」為品牌,透過網路社群平臺大肆宣傳販賣依托咪酯煙彈,甚至以自創商標(未實際註冊)進行非法行銷,企圖建立毒品市場品牌,行徑囂張。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立即與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及新店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林婉儀檢察官(宿股)指揮偵辦。
(二)依托咪酯是一種強效麻醉劑,經非法添加至電子煙油,製成俗稱「喪屍煙彈」的違禁品。這些煙彈因其強烈的鎮靜作用,吸食後恐導致嚴重的神經抑制、昏迷,甚至生命危險,並曾造成嚴重的致命車禍。行政院業於113年8月5日正式公告將依托咪酯列為三級毒品,以有效防制遭非法濫用。
(三)專案小組在蒐證過程中發現該集團企圖利用國際快捷郵包將依托咪酯煙彈寄往境外,於關口截獲兩批欲寄出的喪屍煙彈,偵查後鎖定「爺叔煙彈王」集團位於臺中地區的煙彈分裝據點,於113年(以下同)7月3日執行搜索,查獲依托咪酯煙彈分裝場1座,現場查扣依托咪酯粉末及煙油半成品、丙二醇、甘油、香精、調劑器具、商標打印機、包裝袋及大批電子煙主機;復經深入追查,溯源鎖定其供貨管道,再於7月19日成功攔截一批從境外空運至我國的包裹,內藏依托咪酯粉末,淨重超過1,000公克,蒐證完備後於8月6日至新北、宜蘭地區展開緝捕行動,逮捕收貨人、轉手者及最終貨主,成功瓦解該走私集團的多層次犯罪網絡。全案依違反藥事法第82條輸入禁藥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運輸第三級毒品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四)本案兩波查緝行動共查獲6名犯嫌,查扣依托咪酯煙彈616顆、依托咪酯粉末1,314公克及大量製造器具材料,約可再製成1萬5,000顆喪屍煙彈,市值估計超過新臺幣三千萬元。刑事警察局將持續強力掃蕩不法毒品犯罪集團,並呼籲民眾保持警惕,遠離此類危險毒品,尤其參與製造、運輸及販賣毒品為刑事重罪,切勿以身試法,以保護自身及家人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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