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第五分局
二、查獲時間:114年4月。
三、查獲地點:臺南市區。
四、查獲嫌犯:蔡○○(男、29歲)等4人。
五、查獲贓證物:現金新臺幣220萬3,400元、名錶、金鍊、毒品咖啡包2,074包、愷他命18包(毛重1,138克)、手機、點鈔機等證物1批。
六、案情摘要:
(一)臺南地方檢察署蔡旻諺檢察官指揮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第五分局等單位偵辦某詐欺集團案期間,循線發現該集團分子有不法活動據點,且持有大量毒品,遂全力偵辦。
(二)經調查發現該集團成員於臺南市區係以販賣菸酒之商家及宮廟為掩護,實際為從事詐欺及毒品犯罪不法活動據點,專案小組於114年4月1日持拘票及搜索票於上述據點結合保一總隊維安特勤警力以優勢警力執行攻堅勤務,順利拘捕集團犯嫌蔡某等4人到案,當場查扣現金新臺幣220餘萬元、毒咖啡包2,074包、愷他命(毛重1,138克)等贓證物1批,相關犯嫌警詢後依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詐欺等案解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主嫌蔡嫌經檢察官複訊後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三)刑事警察局在此呼籲,毒咖啡包主要成分4-甲基甲基卡西酮係屬第三級毒品,嚴重危害國人身心健康,並衍生社會治安相關問題,請國人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強力掃蕩毒品運輸、製造及販賣等不法犯罪集團,更積極持續向上溯源,冀能有效遏止毒品之危害,防堵毒品流入市面,打造無毒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