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強股)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二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鳳林分局
二、查獲時間:114年9月11日至115年5月17日。
三、查獲地點: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新竹縣、嘉義市及花蓮縣等地區。
四、查獲嫌犯:吳○○(82年次)等18人。
五、查獲贓證物:手機、電腦、現金、網路電話機、民眾個資及教戰手冊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分析165資料庫被害案件,發現有臺中市民在臉書看見保證獲利的投資訊息,因此遭詐團吸引加入LINE暱稱「七夕竹」投資群組,並慫恿至「富存投顧」之假投資網站註冊,誘騙被害人陸續加碼投資,共計遭詐騙新臺幣(以下同)2,500萬餘元,遂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強股)檢察官指揮偵辦。
(二)專案小組於偵辦過程中,發現該詐欺集團有花蓮地區吳姓等2名黑幫成員涉案,由吳嫌負責與境外詐欺機房對口接洽,並在國內指揮相關成員擔任收水、掮客及車手等角色,將詐騙贓款繳交給詐團上游,其中更發現集團中有名楊姓女車手,因在網路交友陷入戀愛陷阱後,被該詐團吸收,而成為面交車手,在查緝楊女到案後,溯源偵辦,因而破獲高雄地區洪姓犯嫌等6人詐騙機房。
(三)本案自114年9月至115年5月間共發動5波搜索、拘提行動,總計查獲吳姓控盤首腦、收水、掮客、車手及機房機手等共18人到案,並查扣現金6萬5,000元、手機30支、電腦主機、網路電話機、民眾個資1批及教戰手冊等贓證物,清查被害人數共計14人,財損金額達4,000萬餘元,吳嫌等18人依違反詐欺、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四)刑事警察局呼籲,投資要慎選合法立案管道,切勿聽信網路假冒名人或財經專家鼓吹點選來路不明網站進行投資,由理財專員到府收款均是詐騙,務必提高警覺以免落入詐騙集團之圈套;另詐騙集團也會利用網路社群散布「高薪、免經驗、短期工作」等徵才訊息,或利用網路交友等方式吸收民眾充當車手,淪為犯罪集團的共犯;民眾如遇可疑,請小心求證或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諮詢,以避免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