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三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太平分局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第3分隊)
二、查獲時間:115年6月5日、3月19日、114年10月21日、9月4日、7月30日、4月15日。
三、查獲地點:新北市土城區、臺中市西屯區、北屯區、潭子區、大里區、臺南市永康區、高雄市苓雅區、三民區、鹽埕區等地。
四、查獲嫌犯:李○○(92年次)、林○○(89年次)、何○○(91年次)、楊○○(92年次)、劉○○(94年次)、賴○○(93年次)、張○○(89年次)、劉○○(89年次)、鄧○○(91年次)、向○○(95年次)、何○○(56年次)、蔡○○(83年次)、王○○(92年次)、夏○○(81年次)、謝○○(83年次)、方○○(81年次)、陳○○(84年次)、莊○○(64年次)、陳○○(44年次)、王○○(91年次)等20名。
五、查獲贓證物:筆記型電腦1臺、手機15臺、被害人帳戶金融卡6張、贓款新臺幣295萬2,900元、愷他命2罐(共13.7公克)、詐欺教戰手冊1份、偽造車牌2面。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接獲情資,有詐欺集團以「假投資虛擬資產」承租商業辦公室,製造虛擬資產交易所外觀,向國人誆稱保證獲利、穩賺不賠等話術,慫恿被害人下載假投資APP(YHHJC、世紀幣所、C.W貨幣所、成功幣商、名溢科技),投資虛擬貨幣指數、黃金指數等商品,粗估被害人數達20名,財損金額已逾新臺幣8466萬元,遂與上述單位組成專案小組。
(二)專案小組分析犯嫌之車行及通信紀錄,掌握犯罪事證及住居所後,分別於114年4月至115年6月發動共6波搜索,拘提以李姓男子為首之詐團控盤首腦、林姓水房首謀、劉姓轉帳手、蔡姓監控手、何姓收水手等詐團核心要角及面交、出金及提款車手等犯嫌共計20人,查扣手機、筆記型電腦、被害人金融卡存摺、詐欺贓款、教戰手冊、偽造車牌、毒品愷他命等相關贓證物,全案依刑法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詐欺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警方呼籲詐欺犯罪危害民眾財產安全甚鉅,提供虛擬貨幣資產服務業者,須向行政院金管會合法登記,詐團利用社群通訊軟體,常以保證獲利、異常高回饋、要求使用虛擬貨幣或指定下載非官方投資平台者極可能係詐欺手法,切勿因投資獲利或信任網友而投入畢生積蓄;刑事局新建置的「打詐儀錶板」專頁已上線( http://165dashboard.tw/ ),民眾可以關鍵字搜尋或由165網站進入,「打詐儀錶板」除統計詐騙手法前5名、各縣市詐騙數據外,還提供常用詐騙話術、詐騙手法及案例,民眾可至打詐儀錶板掌握最新詐騙訊息,提升防詐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