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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4-12-31

更新日期:114-12-31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誘騙房產抵押借貸!黑心詐團販毒詐財兩頭賺
一、偵辦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調股)、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光股)、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九大隊(第三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清水分局、烏日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二、查獲時間:114年12月8日。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桃園市、高雄市以及屏東縣等處。
四、查獲嫌犯:陳○○(81年次、男)、林○○(68年次、男)、吳○○(76年次、男)、張○○(77年次、男)、謝○○(89年次、男)、蔡○○(85年次、女)、許○○(79年次、男)等24人。
五、查獲贓證物:贓款新臺幣341萬1,800元、大麻捲菸70支、手機19支、電腦主機1臺、筆記型電腦1臺、平板1臺、本票、對保聲明書及銀行存摺等。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偵九大隊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共同偵辦假檢警詐欺案,該詐團成員以涉及刑事案件及資產須交付保管等話術,誆騙被害人交付名下金融卡及銀行帳戶,再由車手至指定地點提款;待被害人帳戶遭車手提領一空後,詐團成員再引導被害人與指定貸款仲介聯繫,由仲介找尋配合之代書及金主,向被害人進行不動產抵押借貸,致被害人蒙受鉅額損失。
(二)案經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於114年1月至6月間,陸續在臺中、桃園等處查緝人頭門號商謝○○、金主陳○○、地政士林○○、貸款仲介吳○○、蔡○○、許○○以及車手頭郭○○等人到案,並查扣贓款、大麻捲菸、對保聲明書等證物後,全案依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罪移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刑事警察局偵九大隊持續溯源追蹤發現,貸款仲介吳○○另與張○○等人共組不動產借貸集團,並與假投資詐騙機房成員建立聯繫管道,由機房成員慫恿被害人以房產扺押貸款加碼投資,再透過吳嫌等人協助被害人辧理房產抵押取得貸款,並從中收取高額服務費、仲介費、代書費及利息等費用後,被害人再將剩餘貸款交付詐欺集團車手,行騙過程中,為順利取得款項,避免金融人員關懷起疑,甚至陪同被害人到金融機構臨櫃提款。
(四)後續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與臺中大甲分局、清水分局以及屏東刑警大隊共組專案小組,在掌握相關涉案事證後,於114年9至10月間,將集團共犯張○○等6人查緝到案,查扣現金、手機以及借款憑證等證物,全案依涉嫌刑法詐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五)刑事警察局呼籲,是類「假冒檢警」及「假投資」手法詐欺案,詐騙話術不斷翻新,除詐騙現金存款,還會誘騙設定抵押不動產借款,動輒損失大額存款又身陷鉅額負債窘境,如有接獲假檢察官及假警察等可疑電話,隨時可利用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刑事警察局將持續加強查緝各類詐欺及黑幫涉詐案件,以確保民眾財產不受侵害,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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