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查獲跨國運輸毒品案
二、指揮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知股)(宿股)
三、偵辦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三大隊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
三、查獲時間:111年1月5日、1月17日、2月16日
四、查獲地點:新北市、基隆市等地
五、相關嫌犯:主嫌江○○、吳○○等計9人。
六、查獲贓證物: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總毛重13,718公克)、液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總毛重3,196公克)、國際郵寄包裹2件、袋裝咖啡豆16包、手機12支等相關證物。
七、案情摘要:
(一)近年因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影響民眾入出境,毒品犯罪集團犯案手法亦開始改變,經常利用國際郵件包裹以化整為零方式自境外運輸毒品入境,政府相關單位為因應現況加強機關間合作機制,強化邊境查緝;本案係於110年12月底,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執行勤務時發現1件可疑郵件包裹,隨即通報本局毒品查緝中心指派偵三大隊會同開封查驗,發現該包裹係自歐洲寄出,貨物品項以袋裝「咖啡豆」為名義,袋內夾藏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共4,089公克。本局偵三大隊即刻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111年1月初,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再次查驗到自歐洲寄送的國際包裹,包裝內夾藏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約4,077公克,併同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
(二)案經專案小組積極蒐證部署,陸續逮捕葉姓犯嫌,及接運毒品之上手吳姓、李姓犯嫌2人。經彙整情資,專案小組掌握集團相關據點,旋即聲請拘票、搜索票,逮捕集團成員「江姓、吳姓、林姓」犯嫌等3人,經溯源追查並在相關處所查扣存放的固態愷他命5,552公克及液態愷他命3,196公克等毒品;進而陸續緝獲第2件毒品包裹收件人于姓犯嫌,及張姓、歐姓犯嫌等人到案。本案調查發現,此2件利用國際郵件包裹運送毒品案件,均同一集團策劃進行,江、吳2嫌係該幕後主使者,指揮旗下成員分工進行毒品運輸,成員間相互聯繫的網絡均設有斷點以躲避警方查緝;案經專案小組縝密蒐證,層層抽絲剝繭,始掌握運毒模式及集團據點,連續發動3波查緝行動,溯源緝獲集團主謀,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毒品犯罪利益龐大,緝毒係政府一貫的治安重點,本案係透過國際包裹夾藏毒品入境臺灣模式進行販毒,檢警單位將持續規劃鎖定跨國運毒集團進行查緝,以期貫徹「拒毒於境外、截毒於關口、緝毒於境內」的打擊原則,有效遏止毒品流入國內造成社會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