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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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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3-05-13

更新日期:113-05-13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刑事局成功溯源詐騙首惡 偵破未上市股票詐騙案 幕後金主落網裁定收押
一、偵辦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刑事警察局北部詐欺偵查中心(偵查第七大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信義分局、中山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海山分局、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
二、查獲時間:113年5月1日、2日。
三、查獲地點: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
四、查獲嫌犯:王○○(男、69年次)等12人。
五、查獲贓證物:現金新臺幣(以下同)172萬1,600元、日圓19萬7,000元、精品公仔熊12隻、賓士、保時捷、Jeep藍哥王自小客車各1部、手機19支、電腦4臺、紙本股票、存簿、金融卡、稅單收據等贓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局於112年7月受理民眾報案,指稱遭受詐騙集團偽裝成合法劵商,將未上市股票包裝成潛力股,以公司前景看好即將興櫃上市等話術,誘騙被害人投入金錢後卻血本無歸,案經蒐報後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二)經調查該非法證劵商自109年迄今,以「富○投顧」、「保○投顧」、「百○投顧」、「宏○投顧」公司等名義,未經主管機關核准而非法從事證劵(股票)推銷買賣,並於推銷未上市股票當下,加以渲染誇大,或虛構存在之事實,或隱瞞交易重要事項(財務虧損),利用雙方資訊不對等情況誘使被害民眾認購,並使用人頭帳戶供被害民眾匯款,清查犯罪不法金流逾3億元。
(三)專案小組前於113年3月5日、6日、8日及28日拘提「宏○投顧」公司負責人安○○及業務員趙○等18人到案,嗣經數位鑑識分析電磁紀錄,成功溯源集團幕後金主,再於113年5月1日、2日會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信義分局、中山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海山分局、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拘提幕後金主王○○、盧○○等12人到案,並搜索相關處所,查扣172萬餘元、日圓19萬7,000元、精品公仔熊12隻、賓士、保時捷、Jeep藍哥王自小客車各1部、手機19支、電腦4臺、紙本股票、存簿、金融卡、稅單收據等贓證物。全案詢畢後依刑法詐欺、證劵交易法、證劵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解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主嫌王男及共犯等共3人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四)刑事局再次提醒民眾,投資應謹慎、客觀,交易未上市(櫃)公司股票藏有許多風險,相關公司營運狀況及交易資訊均不透明,建議投資人應選擇合法證劵公司並評估自身承擔風險能力再為決策,切勿冒然投資未上市(櫃)公司股票,遇有不明推銷電話或簡訊,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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