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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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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5-09-10

更新日期:115-09-10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檢警雷厲掃蕩 破獲隱身通訊行洗錢案
一、偵辦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冬股)、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
二、查獲時間:115年4月22日、6月24日、8月10日。
三、查獲地點:嘉義市、臺中市、雲林縣等地。
四、查獲嫌犯:楊○○(68年次)等12人。
五、查獲證物:手機10餘支、存摺、公司大小章、會計師證書與贓款30萬元。
六、案情摘要:
(一)案緣刑事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與專案小組分析金融情資與165平台資料,發現有被害人指稱遭詐欺並將款項匯入名稱「FOOO365、GOOOT」賭博娛樂城平台,而相關匯款帳戶具典型地下洗錢水房之特徵。經刑事局報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冬股檢察官黃天儀指揮,偕同嘉義市刑大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二)調查發現,本案楊姓主嫌以經營蘋果屋實體通訊行為掩護,實則利用通訊行相關企業帳戶「轉帳額度大」與「交易合理性高」的特性,將詐欺、博弈、地下匯兌等不法贓款以具合法外觀之「貨款」名義進行沖轉洗錢,藉此掩飾不法金流並企圖逃漏稅捐。楊嫌為隱匿洗錢過程,更進一步指揮熟識之賴姓等2名會計師犯嫌製作不實的交易憑證,從制度面上掩護洗錢行為,規避查緝;專案小組同時發現楊嫌指示孫姓伴侶於境外開立金融帳戶,用作跨境博弈與地下匯兌的資金管道以幫助洗錢,累計洗錢金額高達新臺幣1億5,000萬餘元。
(三)專案小組配合「主題式打詐-淨流專案」,於115年4月至8月間拘捕主嫌楊○○等12人到案,搜索楊嫌通訊行與住處,現場查扣作案手機、公司大小章、會計師證書與贓款30萬元等證物,另就涉案帳戶內存有950萬餘元不法款項與楊嫌持有豪車3輛均由法院核准扣押在案,全案詢後依涉嫌違反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銀行法、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等罪嫌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四)刑事警察局呼籲,切勿貪圖小利而出租、出借或販售個人金融帳戶及設立空殼公司,以免淪為詐欺與洗錢集團之共犯。刑事警察局將持續秉持「斷絕金脈、全力打詐」之決心,嚴懲不法,以維護社會金融安全與民眾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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