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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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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4-10-09

更新日期:114-10-09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偵破陳OO人口販運集團以「高報酬工作」 誘騙至菲律賓宿霧詐騙園區案
一、指揮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二、偵辦單位:刑事局國際刑警科、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
三、查獲時間:114年1月3日。
四、查獲地點:基隆市中正區、新北市中和區。
五、查獲嫌犯:陳○○(男、62年次)、朱○○(男、59年次)
六、查獲贓證物:手機8支、電腦1臺。
七、案情摘要:
(一)113年7月間刑事局駐菲律賓聯絡組(下稱駐菲組)接獲民眾救助請求,稱遭人口販運集團控制並強迫在菲律賓宿霧園區工作,經自行跳窗逃離後,躲藏於路邊草叢聯繫求援,並於夜間徒步朝機場方向移動,駐菲組立即與菲國執法單位聯繫,一同前往宿霧救援,尋獲該名國人後安置並送返我國。
(二)由於本案涉及我國國民生命、身體及財產之重大危害,刑事局接獲情資後,立即報請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與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成立專案小組,根據被害人之陳述及所蒐集事證,鎖定跨國人口販運集團境外主嫌與集團成員身分。
(三)該集團根據詐欺機房提出之語言需求及相關資訊,以「高額報酬工作」為誘因招攬求職者;其後,由集團共犯負責訂購出境機票,並要求被害人於出國前一日晚間入住指定旅館,再由集團成員於翌日清晨陪同前往機場辦理出境手續。被害人因資訊不對等而受騙,抵達目的地後始驚覺遭詐騙。
(四)專案小組於114年1月3日針對陳姓主嫌及朱姓共犯實施拘提、搜索,並成功阻斷其擬赴日本引介日籍人士至境外詐騙園區之企圖。全案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偵辦,並經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全案於114年4月起訴。
(五)刑事局呼籲民眾,海外求職風險極高,對於標榜高額報酬卻無須專業技能的職缺,更須提高警覺。此類工作往往以優渥條件包裝,實則暗藏重大危機,一旦受騙,除財產損失外,甚至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務必審慎查證,避免誤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