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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4-07-09

更新日期:114-07-09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刑事局追查人頭公司破獲10餘人頭窩藏水房 攔阻千萬餘元
一、偵辦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玉股)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第三隊)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八隊)及板橋分局
二、查獲時間:114年4月22日
三、查獲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新北市中和區等地
四、查獲嫌犯:于○○(主嫌、74年次)等29人
五、查獲贓證物:手機、公司大小章、存摺、點鈔機、涉案現金新臺幣(以下同)475餘萬元。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接獲民眾報案遭詐近億元,經分析金流發現,詐騙集團虛設多家人頭公司帳戶作為洗錢之用,經深入追查後發現係以于姓犯嫌為首之詐騙洗錢集團所為。
(二)案經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會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八隊及板橋分局等單位分工追查,發現于姓犯嫌先收購特定公司後,再以數十萬價金吸引自願性人頭擔任公司負責人,由洗錢集團成員假扮公司會計及董事至市政府相關工商管理單位,以變更公司印鑑、負責人或名稱為由將特定公司變更為人頭負責人,再至銀行辦理公司戶帳戶開戶,隨後與詐欺機房配合,俟被害人遭詐款項匯入後,指派車手提領公司帳戶款項,進而將不法詐欺所得提領,從中獲取暴利,臨櫃提款若遇銀行關懷提領款項時,皆供稱係提領公司貨款或發薪資等理由,躲避攔阻詐騙。案經蒐證完備後,於114年4月中旬進行攻堅,逮捕于姓主嫌、幹部、車手、收水及人頭帳戶犯嫌計29人,查扣手機、公司大小章、存摺、點鈔機及涉案現金475餘萬元,並向法院聲請刑事裁定查扣涉案帳戶被害人遭詐款項現金385餘萬元,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檢察署偵辦,經檢察官偵辦後均起訴在案。
(三)該詐欺洗錢集團自113年初成立至今,洗錢詐騙款項超過2億餘元,不法所得高達上千萬元,偵辦過程中亦發掘潛在被害人達數十名,攔阻遭詐款項1千餘萬元,目前清查被害人近百名,手法均為假投資詐欺,惟詐騙集團話術高明,被害人欲出金時均以再付最後一筆手續費就可全額退款之名義要求被害人再投入金錢,最後遭騙一空。
(四)刑事局呼籲民眾,投資應循正常管道,網路上宣稱「穩賺不賠」、「保證獲利」、「理財飆股」等都是詐騙,一定要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專線求證,以防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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