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五隊、偵七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
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維安特勤隊
二、查獲時間:113年4月23日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等地
四、查獲嫌犯:劉○○(男,62年次)等14人
五、查獲證物:現金計新臺幣110萬500元、美金、歐元及日幣等外幣折合新臺幣約98萬4,500元、精品包1個、電腦主機27臺、筆記型電腦14臺、公司獎懲規範、智慧型手機及扣押裁定投資型壽險保單4份(折合新臺幣價值2,589萬餘元)。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接獲情資,不法集團經營網路博弈牟取利益,為打擊地下金流、維護社會治安,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會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共同蒐證,鎖定該博弈集團藏匿於臺中市南屯區商辦大樓內,掛名廣告行銷公司,藉以掩人耳目,出入管制嚴格並設有門禁系統及電腦軟體管控,以防警方進行查緝。
(二)案經數月追查,溯源鎖定機房位置後,共分三波行動執行強力攻堅打擊,兵分多路拘提逮捕機房幕後劉姓主嫌、人頭負責人、幹部及員工等14人到案,搜索查扣現金新臺幣、外幣總計約208萬元、教戰守則、公司規章及電腦手機相關等證物。經查該博弈集團係以國內外體育賽事、電競等作為賭博標的,招攬民眾入金下注,警方清查自112年3月至今年4月期間,總計洗錢金額高達新臺幣(以下同)6億1,776萬餘元。全案調查後依涉嫌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第266條賭博及268條營利賭博等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另經法院裁定扣押劉姓主嫌名下投資壽險保單4份,查扣不法利得總計逾2,800萬餘元。
(三)博弈犯罪逐漸發展成龐大產業,容易衍生跨境詐欺、洗錢及組織犯罪等嚴重問題,刑事警察局將持續針對此類型犯罪強力掃蕩,斬斷犯罪集團收入來源並根除其金流命脈,淨化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