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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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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3-10-21

更新日期:113-10-21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為省成本私接線路挖礦、充特斯拉 竊電犯行遭追償上百萬
一、偵辦單位: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二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五隊。
二、查獲地點:臺中市清水、梧棲區一帶。
三、查獲時間:113年6-7月。
四、查獲嫌犯:主嫌王○○、吳○○、王○○、顏○○等4人。
五、查獲贓證物:查扣礦機12組、電腦主機、筆電、配電盤、電源開關及電線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台電公司告訴代理人於113年2月初至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二隊)報案稱渠擔任臺中區營業處稽查課用電稽查技術員,巡查時發現「臺中市清水區及梧棲區」一帶有異常用電情狀,遂提告竊盜、詐欺等罪。
(二)電偵大隊立即組成專案小組,針對異常用電處所執行動態跟監及蒐證,順利掌握出入歹徒及車輛,並於6月中旬持搜索票兵分多路發動搜索,查獲王姓犯嫌等4人涉案,搜索時發現,王嫌等人共謀竊電以建置虛擬貨幣礦場,犯嫌於住家樓上有數臺「挖礦機」不斷電運作,王嫌自行私接電線繞過台電送電行經之電表,供其屋內之礦機設備使用,台電公司將依違規用電處理規則,對該竊電行為總耗電量為15萬多度,依法向王嫌追償新臺幣(以下同)100餘萬元電費。
(三)除竊電挖礦外,另吳姓犯嫌等3人因購入特斯拉需安裝充電樁,異想天開透過竊電節省電費,並雇用水電師傅私接台電外電,不法竊取電力,為省些許電費,反遭台電公司追繳60多萬元電費。全案訊後依涉嫌竊盜、詐欺等罪嫌,移送王嫌等4人至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四)警方呼籲,近期用電量及電費大增,民眾節電要從日常生活小細節做起,切勿聽信任何節電工程可降低電費,是類工程多為「竊電」、「私改電表」等不法行為,除面對刑責外更須面臨高額的求償問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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