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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5-01-27

更新日期:115-01-27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刑事局破獲國內黑幫經營地下錢莊涉嫌暴力討債勒索千萬
一、偵辦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列股)、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
二、查獲時間:114年9月24日、12月29日及115年1月5日。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西屯區、雲林縣大埤鄉、嘉義市東區、臺南市北區。
四、查獲犯嫌:蔡○○(66年次)等共計15人。
五、查獲贓證物:手機、筆電、GPS追蹤器、GS探測器、無線電對講機、長刀、鎮暴槍、新臺幣186萬元、越南盾2仟6佰25萬元、點鈔機等贓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第一隊)接獲被害人報案,蔡姓主嫌指揮黑幫小弟持刀、棍棒施放暴行,並前往被害人住處丟雞蛋、潑油漆及張貼恐嚇紙條,於被害人車輛裝設GPS追蹤器當街攔車,行徑囂張,為確保被害人性命安全,避免危害擴大,遂與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報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列股呂檢察官雅純指揮偵辦。
(二)案經調查發現,蔡姓主嫌於114年期間與被害人合夥投資生意發生債務糾紛,談判破裂後指揮小弟於3月至5月間在被害人住處、公司多次埋伏,並以恐嚇、暴力之手段強逼向被害人勒索新臺幣2,700萬元,進而衍生妨害秩序、傷害等不法情事。
(三)專案小組歷經數月跟監蒐證,掌握犯嫌等人為國內知名幫派成員,於查獲時、地查緝蔡姓主嫌及成員等共計15人到案,查扣手機、筆電、GPS追蹤器、GS探測器、無線電對講機、長刀、鎮暴槍、新臺幣186萬元、越南盾2仟6佰25萬元、點鈔機等贓證物,全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恐嚇取財、傷害、妨害秩序及妨害秘密等罪,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四)刑事警察局積極偵辦涉及犯罪活動的幫派分子及暴力團體,持續打擊幫派勢力,不容許任何不法組織危害社會治安,以維護民眾安全及社會秩序。刑事局呼籲民眾切勿存有僥倖心態而以身試法,任何犯罪行為,必遭全力查緝,使其受到應有之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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