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揮偵辦: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二、偵辦單位: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二大隊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
三、查獲時間:114年10月8日、27日、29日
四、查獲地點:臺北市松山區、新北市深坑區、三重區
五、查獲嫌犯:周○○(男、79年次)、高○○(男、86年次)、陳○○(男、83年次)、何○○(女、64年次)、哥○○(男、76年次)、蘇○○(男、68年次)、施○○(女、71年次)、郭○○(女、90年次)、周○○(男、83年次)、王○○(男、85年次)、林○○(女、83年次)等11名
六、查獲贓證物:共計查扣現金新臺幣(下同)137萬8,000元、點鈔機1臺、手機10支、汽車2部、泰達幣(USDT)18萬2,655顆等相關贓證物。
七、案情摘要:
(一)有關洗錢防制法第6條所定「虛擬資產服務業(VASP)」登記新制已於113年11月30日正式實施,未依法登記之虛擬貨幣交易所或個人幣商,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刑事警察局多次執行掃蕩幣商專案,已有多家違法經營之個人幣商與B類虛擬資產服務門市自行停業,成功抑制詐欺、博弈等集團利用虛擬貨幣洗錢之亂象。
(二)刑事警察局為貫徹新修洗錢防制法之虛擬資產服務業管理規範,近期透過網路巡邏,蒐報未經合法登記之業者在Facebook、IG、Threads、Line社群等各大網路平臺,發布多則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廣告,公然挑戰法律權威,因而立即啟動調查。
(三)案經專案小組蒐報多則違法虛擬貨幣買賣廣告後,分別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自114年10月8日起至29日會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等單位共同查緝非法幣商專案,查獲犯嫌周○○等11人到案,並查扣現金137萬8,000元、點鈔機1臺、手機10支、汽車2部、泰達幣(USDT)18萬2,655顆等相關贓證物,全案依洗錢防制法及詐欺等罪嫌移送該管地檢署偵辦。
(四)警方發現,犯嫌除了在網路上違法公開提供虛擬貨幣買賣之外,亦有多組詐欺集團以虛擬貨幣買賣之理由施行詐騙,集團透過「假線上交易」、「誘導民眾購買遊戲點數」或「要求客戶設定授權錢包」等手法施行詐騙,不可不慎。
(五)刑事警察局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違法買賣虛擬貨幣,並慎防假幣商詐騙,務必多方查證,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避免落入詐騙圈套,維護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