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稱股)
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第六隊)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
二、查獲時間:113年9月23日、114年1月9日、3月19日
三、查獲地點:高雄市地區
四、查獲嫌犯:高○○(67年次) 等共8名。
五、查扣贓證物:查扣手機12具、金融存簿7本、電腦記憶卡1張、SIM卡6張、金融卡5張、筆記1本及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等相關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高雄市某金融機構行員辦理民眾提匯款業務時,熱心關懷提問,過程中驚覺匯款用途有異,立即通報警方逮捕取款車手。據查被害人係依詐欺集團假客服人員指示,將投資款項匯入指定金融帳戶,於獲利了結欲出金之際,遭無故推託、延遲,誆騙需再繳交高額保證金及傭金,財損金額高達1,200餘萬元。因損失金額龐大,由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指揮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擴大偵辦。
(二)本案依據相關事證向上溯源追查,得知詐騙集團利用FB等社群平臺投放不實假投資廣告,誘使被害人點擊詐團提供LINE連結,加入『飆股Queen怜』群組後,由假投顧助理及老師要求被害人下載「銓誠」等平臺參與股票買賣,並誆稱保證獲利。經循線追查發現,幕後係由高姓男子為首之詐欺集團,以打工方式吸收多名車手加入詐欺集團擔任提領車手角色,由旗下幹部陳○○現場監控一線取款車手,並多層轉帳漂洗黑錢。
(三)復經警方蒐證掌握集團據點及詐欺事證,自113年9月迄今在高雄市地區發動多次搜索及拘提行動,共計查獲犯嫌8人,查扣手機、電腦記憶卡、金融卡、金融存簿及50萬元等相關贓證物,全案依涉刑法加重詐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四)刑事警察局呼籲民眾應隨時保持防詐意識,投資應透過合法且正當之管道賺取合理利潤,高獲利必定伴隨高風險,聽到「保證獲利」、「穩賺不賠」必定是詐騙,應審慎思考與評估,如有疑似詐騙電話或訊息之相關疑問,可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進行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