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三大隊第 三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
二、查獲時間:114年12月8日
三、查獲地點:桃園市八德區、龍潭區
四、查獲犯嫌:薛○○(男,76年次)、張○○(男,62年次)等計2名
五、查獲證物:國際快遞包裹1箱、第二級毒品大麻毛重6,071公克、安非他命6.4公克、行動電話5支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偵三大隊接獲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114年12月2日通報,查獲自泰國進口國際包裹桂圓(龍眼乾)內夾藏第二級毒品大麻,毛重6,071公克(換算約可供3萬人次吸食),刑事局遂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二)經專案小組監控查緝,於114年12月8日在桃園地區前後緝獲薛姓領貨犯嫌及張姓轉運犯嫌到案。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運輸第二級毒品及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私運管制物品等罪嫌,將薛嫌2人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經偵查終結起訴在案。
(三)專案小組調查發現,薛姓主嫌與境外身分不明犯嫌共謀籌劃本次運毒計畫,以大量桂圓包覆大麻,企圖阻撓緝毒犬嗅覺夾帶闖關。專案小組即時截獲,阻止大量毒品流入市面戕害國人,將持續溯源追查幕後之運毒集團。
(四)刑事警察局呼籲,毒品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國人身心健康甚鉅,參與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更為刑事重罪,一經查獲恐將面臨終生牢獄,在此特別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刑事警察局將持續與海關合作將毒品「攔截於關口」,並全力打擊毒品犯罪,以維護國民安居樂業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