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進入內容區塊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

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0-05-06

更新日期:110-05-06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偵破「我購物你付錢三方詐騙」及「假冒屋主租屋詐財」案
一、偵辦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履股)、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九大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
二、查獲時間:110年4月22日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
四、查獲嫌犯:李○○(男,25歲)等2人
五、查獲贓證物:查扣手機4支、詐欺贓款新臺幣4萬7千9百元、犯罪利得dyson吸塵器、存摺、金融卡及房屋租賃契約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本局依據165反詐騙諮詢平台清查,近期發現多名被害人於社群網路向暱稱「劉聖方」「方碩哲」、「許凱翔」、「許維哲」、「陳威翔」、「koo」交易I Phone手機、I Pad air、I pad pro、Switch遊戲、PS5遊戲、商品禮?、吸塵器等,犯嫌私下透過網路通訊軟體與被害人聯繫,以三方詐騙手法,一方面詐騙買家匯款至賣家實體帳戶,另一方面則詐騙賣家已匯款而將貨品取走,並致使賣家金融帳戶遭警示凍結。買家被害人匯款後,犯嫌即失去聯繫,被害人始警覺遭詐騙報案,犯嫌隨即更換暱稱及頭像,繼續詐騙下一位被害人。為將詐欺犯嫌繩之於法,本局偵查第九大隊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履股)蔡雯娟檢察官指揮偵辦。
(二)經本局偵九大隊以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於4月22日前往執行搜索查獲犯嫌李男等2人並查扣犯案用證物,警詢後解送臺中地方檢察署複訊偵辦,初步清查被害遭凍結警示帳戶共7個,被害人數14人以上;另清查發現犯嫌以假冒屋主租屋詐財手法,詐取租屋被害人訂金後即封鎖對方不回應,被害人共7人以上,初步租屋詐騙所得新臺幣24萬5千元。。
(三)本局提醒民眾,網路購物有快速便宜的特性,但也成為犯罪者覬覦的目標,其商品單價常低於行情,交易陷阱多,要多加留意在網路上所接觸的對象是否可靠,網路買賣物品應避免透過Line、messenger私訊,或其他非官方的交易管道,更要注意切勿輕易提供個人帳號給他人,在收受他人匯款之前務必確認款項來源,以免無意間落入「三方詐騙」的陷阱。如有疑似詐騙訊息,可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