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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5-05-28

更新日期:115-05-28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時間管理大師製毒 刑事局偵破「粉紅泡泡」毒品咖啡包分裝場
一、偵辦單位: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致股)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三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
二、查獲時間:114年11月5日。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西屯區。
四、犯    嫌:陳○○(男、50年次)、林○○(女、78年次)及林○○(女、81年次)等3人。
五、查獲證物:第三級毒品咖啡包3,885包、原料卡西酮4包(毛重1,836.6公克)、第三級毒品毒品愷他命89包(毛重117.69公克)、自動分裝機1臺、封膜機1臺、分裝碗2個、分裝杓4支、分裝毛刷1支、分裝鏟2支、分裝盤4個、分裝籃5個、空分裝袋1批、空夾鏈袋1批、手機7支等大批贓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於114年10月間接獲製毒案情資,為斷絕各式卡西酮類新興毒品供應來源,旋即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致股檢察官林宜潔指揮偵辦,並會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共同偵查蒐證,鎖定以陳姓主嫌為首的毒品製造販賣集團進行查緝。
(二)案經長期蒐證,掌握以陳姓主嫌為首之毒品製造集團,吸收同案犯嫌承租大樓住宅做為製造毒品咖啡包之場所。期間發現製毒犯嫌生活緊湊,上午於傳統市場工作,下午於租屋處經營美甲美容,晚上則將租屋處變成毒品咖啡包之分裝場。專案小組於114年11月5日執行搜索並逮捕陳姓主嫌為首之毒品製造販賣集團,查扣毒品咖啡包3,885包、製毒原料卡西酮4包、封膜機等製毒相關證物,另現場查獲少見之粉色封膜機,並以化妝刷充當毒品粉末的毛刷。全案調查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訊後將陳嫌等3人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案經檢察官偵結,陳嫌等人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製造第三級毒品罪嫌起訴在案。
(三)刑事局呼籲,新興毒品問題危害國人身心健康甚鉅,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參與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更為刑事重罪,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刑事警察局將貫徹政府對毒品「零容忍」態度,持續強力掃蕩製造或販毒集團,精準溯源斷根,禁絕毒品對國人的危害,淨化社區居住安全,以維護國民安居樂業之生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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