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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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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5-04-09

更新日期:115-04-09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奢侈品專家變「假貨推手」!IG網路賣家月收百萬被逮
一、偵辦單位: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
二、查獲時間:114年10月間。
查獲地點:嘉義市西區,共2處。
三、查獲犯嫌:侯女(84年次)、陳男(80年次)、鍾男(86年次)、高男(58年次),共1案4人。
四、查獲贓證物:仿冒LV、CHANEL、HERMES、DIOR等商標精品共計229件、iphone手機2支、出貨訂單1批及相關電磁紀錄1批。
五、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偵一隊)於114年7月間,接獲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移送冒名報關進口仿冒CHANEL及HERMES商標商品之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深入追查發現,該批仿冒品實際收件人為經營社群軟體Instagram(下稱IG)帳號及LINE社群之網路賣家,遂立即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案經蒐證完備後,於114年10月間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嘉義市西區2處執行搜索,共查獲犯嫌4人。
(二)犯嫌侯女等4人向中國大陸廠商進貨奢侈品牌仿冒商品,分工經營IG帳號及LINE社群販售仿冒精品,專案小組於嘉義市西區執行搜索,共計查扣仿冒LV、CHANEL、HERMES、DIOR等商標精品229件、iphone手機2支、出貨訂單1批及相關電磁紀錄。經相關商標權利人辨識真偽,確認均為仿冒品,侵權市值達新臺幣(下同)1,135萬800元。
(三)經調查發現,侯女為了吸引消費者購買,主打只賣「正品級」、「頂級」商品,甚至宣稱可進出專櫃。涉案犯嫌主要係透過通訊軟體微信向中國大陸廠商進貨,再以進貨價2至3倍價格販售,平均月營業額逾100萬元,全案依違反商標法罪嫌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四)刑事警察局呼籲,消費者切勿購買來路不明之商品,以免權益受損;同時也提醒民眾勿心存僥倖販售仿冒品,觸犯刑責。刑事警察局將持續加強查緝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展現政府打擊不法、保障商標權人及消費者權益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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