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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5-05-21

更新日期:115-05-21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地表最貴「微縮模型」!海洛因塞滿瓦楞板 刑事局搗破柬泰臺跨境運毒鏈
一、偵辦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讓股)、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第二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七隊、第六分局、麻豆分局、第三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
二、查獲時間:115年1月10日至1月13日
三、查獲地點:臺南市南區、高雄市茄萣區、桃園市中壢區
四、查獲嫌犯:陳○○(87年次)、柯○○(90年次)、陳○○(85年次)、李○○(90年次)、邱○○(86年次)、陳○(92年次)、王○○(89年次)
五、查獲贓證物: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毛重7,190公克)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接獲通報,有來自泰國之包裹疑似藏毒,經檢查發現內夾藏7公斤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遂向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報請指揮並與臺南市、桃園市警力共組專案小組偵辦,歷經溯源6層追緝,共緝獲7人到案,警詢後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二)刑事警察局追查發現該運毒集團首腦柯嫌,因遭通緝逃亡海外,藏匿在柬埔寨跨境操盤運毒犯罪,指揮集團成員將海洛因粉末填輸於空隙極小之中空瓦楞板內,再將瓦楞板藏匿於微縮模型底座,最後從泰國出口寄往臺灣,幸經刑事警察局聯手關務署臺北關即時截獲,阻斷該集團運毒詭計。
(三)追查期間集團成員為確認已收件之包裹安全性,頻繁跨越行政區變更交貨地點以製造斷點。包裹第一層收件人先在臺南市簽收包裹後運回租屋處藏匿一段時間,再轉移至第二層共犯住處停留數小時,復由第三層共犯陳、李二嫌將包裹轉運至高雄市;而陳姓貨主(第五層)知悉包裹移至高雄市後,提前趕赴臺南市親自監控轉運狀況,並在確認包裹未遭警方監控後,指示第四層共犯邱嫌將包裹從高雄市運返臺南市。渠收貨後隨即駕車北返至桃園市之透天民宅,此時專案小組研判時機成熟遂執行攻堅,將正在拆卸包裹之陳嫌等2人當場遭逮。
(四)本次查扣毒品海洛因重達7公斤,若未及時攔截而流入黑市,對社會治安與國人健康將造成難以估計危害。刑事警察局將持續溯源查緝各類毒品犯罪,遏止毒品流入市面造成各種危害,民眾若有毒品情資可與南部打擊中心進行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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