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
臺灣嘉義、高雄地方檢察署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第二隊)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二、查獲時間:113年11月13日、114年6月23日
三、查獲地點:嘉義縣水上鄉、高雄市大寮區
四、查獲嫌犯:蔡○○(70年次)、毛○○(71年次)等16人
五、查獲贓證物:查扣高雄市不動產1處、現金、金融提款卡、銀行存摺、手機、委託貸款契約書等犯罪贓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於113年初接獲被害民眾報案,因誤信假冒「興○」投資公司所設下LINE投資群組之詐騙陷阱,而在群組內遭暱稱「怪博士」等犯嫌誘騙投資,陸續匯款交付財物,待榨乾被害民眾手上現金後,又夥同「毛經理」之貸款通路商委由不知情之地政士將被害人名下不動產進行抵押設定貸款,被害人貸款完成後隨即再轉手交給集團面交車手,單一被害人財損逾新臺幣(下同)2,000餘萬元,專案小組獲案後積極偵辦。
(二)案經分析金流與蒐證完備後,自113年11月13日起與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共組專案小組,陸續發動4波搜索拘提行動,先於臺北市、嘉義縣等處查獲林姓等10名車手集團,接續在嘉義縣水上鄉查獲蔡姓水房控盤首腦及水房交通手5人,負責與境外詐騙機房對接,最後在高雄市大寮區查獲與境外機房勾結之毛姓不動產貸款「通路商」到案,現場查扣現金2萬5,000元、手機、銀行存摺、提款卡及仲介貸款契約書等贓證物,並向管轄法院針對水房控盤首腦蔡嫌等人裁定扣押不動產1處(市值約500萬餘元)及銀行帳戶內40萬餘元存款,全案警詢後分別移送臺灣嘉義及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刑事警察局呼籲,請民眾多關心並提醒家中長輩,是類「假冒檢警」及「假投資」手法詐欺案,詐騙話術不斷翻新,除詐騙現金還會誘騙設定抵押不動產借款,動輒損失大額存款又身陷負債高利窘境,若有接獲假檢察官及假警察等可疑電話,隨時可利用警政署之165反詐欺諮詢專線查證,警方將持續加強各類詐欺案件之查緝,以確保民眾財產不受侵害,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