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辰股)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騰股)
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
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維安特勤隊
二、查獲時間:113年12月18日14時、114年4月16日9時。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北屯區、神岡區。
四、查獲嫌犯:陳○○(70年次)、董○○(86年次)、楊○○(87年次)、顔○○(83年次)、林○○(81年次)、黃○○(67年次)、賴○○(84年次)。
五、查獲贓證物:查扣手機64支、平板3支、筆電7台、螢幕1台、主機2台、VPN設備1台、金融卡38張、新臺幣(下同)31萬3,000元、冷錢包1個、黃金項鍊及金牌各1組(市價62萬元)、勞力士手錶1個(市價33萬元)、Benz牌自小客車2輛(市價708萬元)、Porsche牌自小客車2輛(市價1,125萬元)等贓證物。
六、案情摘要: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日前偵辦一起詐欺案,溯源鎖定不法集團利用境外網站IP進行洗錢,不法資金來源包括賭博、詐欺等,遂檢具相關事證,分別報請臺灣臺中、雲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循線破獲新興博弈洗錢集團及詐欺系統商,全案經法院裁定高額交保並限制住居。
賴姓系統商以老舊住宅為掩護,平時出入低調,以境外IP作為跳板,躲避警方查緝,卻成為刑事局破獲本案關鍵,專案小組以大數據分析後,交集出機房所在地,掌握賴嫌藏匿地點,持搜索票於上記時、地查扣保時捷、賓士牌多輛豪車、黃金飾品、名錶等贓證物。
陳姓犯嫌為首之博弈集團則採大樓集中式管理,使用大量人頭帳戶套取「首儲優惠」,利用「一人分飾二角」方式對賭套利,建立績效回報制度,嚴格控管成員,初步估計不法所得逾千萬元。刑事局分析境外IP並比對出人頭帳戶登入位置,掌握不法集團隱匿處所,俟時機成熟,向臺中地檢(院)聲請拘票、搜索票獲准,於臺中市區大樓內查獲陳嫌等6人到案。
刑事局重申「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將持續強化科技偵查能量,全方位打擊詐欺、洗錢犯罪,揭露黑金轉移與資產洗白的真實樣貌,強力守護國人財產安全。